重慶川儀自動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公開招聘公告
一、企業簡介
重慶川儀自動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川儀股份或公司)是一家國有控股的上市公司(股票代碼:603100),是重慶渝富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所屬中國四聯儀器儀表集團有限公司的核心企業。經過長期發展,川儀股份已成為我國工業自動化儀表及控制裝置領軍企業,是全國首批50家“質量標桿企業”、首批國家級“創新型企業”“中國工業行業排頭兵企業”“國家信息產業基地龍頭企業”、國務院國資委科改示范企業。
二、招聘崗位及人數
序號 | 單位/部門 | 招聘崗位 | 人數 |
1 | 公司總部質量管理部 | 核安全質量保證員 | 1 |
2 | 川儀十七廠 | 1 | |
3 | 川儀流量儀表 | 1 | |
4 | 四聯測控 | 1 | |
5 | 川儀電氣成套 | 1 | |
6 | 川儀調節閥 | 1 | |
7 | 川儀速達 | 1 | |
合計 | 7 |
三、崗位職責及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備良好的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職業操守和專業素質,工作業績優秀,職業穩定性強,認同川儀股份企業文化,愿意長期穩定成長發展;
2.具備應聘崗位要求的且獲得國家教育部門承認的學歷和學位,國(境)外學歷和學位須取得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3.具有良好的能正常履職的心理和身體素質,無違法違規違紀、吸毒涉毒史、被列為失信對象等記錄和情形;
4.滿足崗位要求的其他任職資格條件。
(二)任職資格
1.崗位職責
(1)參與或組織各類開工條件檢查、現場見證工作;
(2)參與各類核電相關的二方、三方審核工作;
(3)參與核質保體系的建立、維護和持續改進工作;
(4)對各單位(含供應商)開展質保監查工作;
(5)對各單位(含供應商)開展質量監督工作;
(6)向各單位或供應商貫宣培訓核安全文化、防造假管理要求、核電法規及導則、核質保體系文件等。
2.資格條件
(1)年齡45歲及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機械、材料、自動控制、儀表、電氣工程、電子等相關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
(3)公司總部要求具有8年及以上質量管理或者產品質量檢驗、產品試驗等工作經驗或具有5年及以上核質保工作經驗;其他單位要求具有3年及以上質量管理或者產品質量檢驗、產品試驗等工作經驗或具有2年及以上核質保工作經驗。
(4)熟悉核電廠質量保證安全規定HAF003和國防科技工業軍用核設施質量保證規定(科工法〔2005〕311號)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
(5)熟悉公司主導產品質量特性及工藝流程;
(6)熟悉核電質保監查知識,取得監查員資格證書優先,取得主監查員資格證書更優;
工作及任職年限計算截止時間為2024年1月1日。
特別優秀的,可適當放寬任職資格。
四、薪酬及福利
薪酬福利待遇等按用人單位相關制度規定執行,包括:足額繳納五險一金,享受國家規定的年休假、勞動保護、定期體檢、工會各項節日和生日慰問等,員工可自愿參加川儀股份企業年金計劃。
五、工作地點
重慶市渝北區、北碚區
六、招聘流程
(一)公開報名接收簡歷投遞
1.簡歷投遞郵箱:
(1)川儀股份總部:hr@cqcy.com;
(2)川儀十七廠:yanghui@sic17.cn;
(3)川儀流量儀表:1792089086@qq.com
(4)四聯測控:hr@cqcsmc.com
(5)川儀電氣成套:1224107466@qq.com
(6)川儀調節閥:tjfhr@cqcy.com
(7)川儀速達:cysdzhb@163.com
2.應聘人員應將本人簡歷、學歷學位、職稱、職業資格等證明材料的掃描件一并投遞到指定郵箱,完成網絡報名(請勿重復、多次投遞)。郵件標題請用“本人姓名+崗位名稱”格式命名。
3.聯系人:
(1)川儀股份總部:李老師 聯系電話:023-68862735
(2)川儀十七廠:楊老師 聯系電話:023-68262103
(3)川儀流量儀表:何老師 聯系電話:023-67032656
(4)四聯測控:李老師 聯系電話:023-67032563
(5)川儀電氣成套:朱老師 聯系電話:023-68262941
(6)川儀調節閥:袁老師 聯系電話:023-68260224
(7)川儀速達:胡老師 聯系電話:023-68243555
4.應聘材料投遞截止時間:招滿為止。
(二)資格審查
簡歷投遞截止后根據資格條件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
(三)面試和線上測評
組織開展應聘人員面試,面試合格后開展線上測評,主要考核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知識技能等方面情況。
(四)內部決策和體檢
根據面試情況和線上測評成績綜合研判,確定該崗位擬錄用人員,完成內部決策手續。審批通過后,組織擬錄用人員前往指定醫院進行入職體檢。
(五)錄用入職
體檢合格者按照相關規定辦理入職手續,簽訂勞動合同、保密協議等。
七、其他事宜
(一)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在任何階段,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當即取消應聘資格。
(二)本單位對本公告及未盡事宜擁有最終解釋權。
來源:https://gzw.cq.gov.cn/gqzp/202402/t20240201_128920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