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一、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
報考專業說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建筑師條例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令第167號)、《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1998年版、2012年版、2020年版)、《普通高等學校高職高專教育指導性專業目錄》(2004年版)、《中等職業學校專業目錄》(2010年版)等相關規定,關于全國一、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報考專業說明如下:
一、報考專業
(一)一級注冊建筑師
“建筑學”:包括建筑學、建筑設計技術(原建筑設計)
“相近專業”:包括城鄉規劃(原城市規劃)、土木工程(原建筑工程、原工業與民用建筑工程)、風景園林、環境設計(原環境藝術、原環境藝術設計)、歷史建筑保護工程
(二)二級注冊建筑師
“建筑學”:包括建筑學、建筑設計技術(原建筑設計)
“相近專業”:本科及以上包括城鄉規劃(原城市規劃)、土木工程(原建筑工程、原工業與民用建筑工程)、風景園林、環境設計(原環境藝術、原環境藝術設計)、歷史建筑保護工程;??瓢ńㄖb飾工程技術(原建筑裝飾技術)、中國古建筑工程技術、環境藝術設計(原環境藝術)、園林工程技術(原風景園林)、城鎮規劃(原城鄉規劃)、建筑工程技術(原房屋建筑工程);中專包括建筑工程施工(原工業與民用建筑)、建筑裝飾、古建筑修繕與仿建(原古建筑營造與修繕)、城鎮建設
二、由于教育部專業名稱調整及高校自設專業的影響,難以列舉所有專業名稱。專業名稱不在本列舉范圍內的,可由報考人員提供學校專業課程設置、培養計劃等材料,按下列情況審核處理:
(一)主干課程設置及學時與建筑學專業一致,可參照建筑學專業相關規定報考
(二)多數主干課程設置及學時與建筑學專業一致,可參照相近專業相關規定報考
(三)主干課程設置及學時與相近專業基本一致,可參照相近專業相關規定報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