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荔灣區2020年度第二批基層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崗位吸納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聘公告
為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充實基層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力量,根據《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轉發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20年度基層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崗位吸納高校畢業生實施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20〕322號)及《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廣州市財政局 廣州市民政局轉發關于進一步推進工業企業結構調整專項獎補資金使用的通知》(穗人社函〔2020〕695號)文件精神,荔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49名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崗位人員?,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和崗位描述
(一)崗位名稱、人數及聘用期限
廣州市荔灣區勞動就業服務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區就業中心”)及全區22個街道從事公共就業創業服務人員49人,聘用期限2年(合同期滿不再續聘)。
(二)崗位描述
1.協助開展就業、失業登記和就業困難人員認定工作,重點群體就業聯系跟蹤服務工作;
2.協助開展就業、失業、創業以及企業用工、轄區內勞動力資源相關信息、數據的收集、調查工作;
3.協助開展就業創業補貼申領工作;
4.協助開展公益性崗位、就業見習崗位的收集發布,安置重點群體到公益性崗位就業,推薦有就業見習意愿人員參加見習等相關工作;
5.協助開展職業介紹、職業指導、就業扶貧服務等;
6.協助開展創業服務、創業活動等相關工作;
7.協助開展社保業務服務工作。
(三)工作地點
本次招聘由區人力社保局屬下公共服務機構及全區22個街道統籌安排工作單位,49名公共就業創業服務人員需服從工作地點調配。
各單位具體地址(以下為區就業中心及各街道政務服務中心地址)
(1)區就業中心:廣州市荔灣區周門南路20號;
(2)區社保中心:廣州市荔灣區芳村大道東20號之一;
(3)彩虹街:廣州市荔灣區冼家莊17號;
(4)沖口街:廣州市荔灣區芳村大道東88號新年鴻大廈3樓;
(5)中南街:廣州市荔灣區中南街增南路52號;
(6)橋中街:廣州市荔灣區橋中南路169號;
(7)嶺南街:廣州市荔灣區杉木欄路99號
(8)昌華街:廣州市荔灣區多寶路昌華新街21號;
(9)海龍街:廣州市荔灣區海龍街龍溪中路107號;
(10)站前街:廣州市荔灣區西村四約大街5號之一;
(11)華林街:廣州市荔灣區十八甫北曹基直街81號之一;
(12)石圍塘街:廣州市荔灣區石圍塘芳村大道西83號;
(13)南源街:廣州市荔灣區南岸路92號之一;
(14)茶滘街:廣州市荔灣區茶滘路96號;
(15)沙面街:廣州市荔灣區沙面大街7號后座;
(16)東漖街:廣州市荔灣區浣花路浣花南街4號;
(17)西村街:廣州市荔灣區西灣路151號之二;
(18)多寶街:廣州市荔灣區多寶路121號;
(19)龍津街:廣州市荔灣區龍津東路歐家園42號;
(20)白鶴洞街:廣州市荔灣區培真路2號之一;
(21)東沙街:廣州市荔灣區玉蘭路3號;
(22)逢源街:廣州市荔灣區寶華路存善北街7號后座;
(23)金花街:廣州市荔灣區西華路金花直街79號;
(24)花地街:廣州市荔灣區芳村大道中187號之二。
二、招聘對象
(一)人員類型
招聘對象為畢業2年以內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其中,具備以下情形之一的家庭困難或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以下簡稱為困難高校畢業生)優先聘用(需達到合格分數線):
1.屬城鄉困難家庭成員(需持城鄉低保證、或五保供養證、或特困職工證、或扶貧卡、或城鎮零就業家庭證明);
2.經殘疾等級評定機構評定為殘疾的人員;
3.辦理失業登記手續1年以上仍未就業人員;
4.被認定為就業困難人員的。
(二)專業要求:不限專業。
三、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各項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品行;
2.服從單位工作安排,能吃苦耐勞、勤奮工作;
3.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4.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專業技能和工作能力;
5.具有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6.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
(2)在以往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為有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4)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5)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6)法律法規規定其他不宜錄用的人員。
(二)資格條件
應聘人員的學歷須國家承認,在聘用前需獲得崗位招聘條件所要求的畢業證書。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報名須知
1.報名時間:2020年12月9日-12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2.報名方式: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現場報名方式,報名地址為:區就業中心(廣州市荔灣區周門南路20號)。
3.報名材料:(在報名結束前未能提供如下材料的不予發放準考證)
(1)《廣州市荔灣區2020年度基層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崗位吸納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聘報名表》(見附件1);
(2)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證件彩色照片2張;
(3)本人身份證;
(4)畢業證書(如暫未能提供畢業證書的,需出具由學校開具的相關證明);
(5)有關證明材料(如有下列情況者,提供以下證明材料其中之一):
①屬城鄉困難家庭成員的,需提供《城鄉低保證》、或《五保供養證》、或《特困職工優待證》、或《扶貧卡》、或城鎮零就業家庭證明;
②屬經殘疾等級評定機構評定為殘疾人員的,需提供《殘疾證》;
③如應聘人員屬本市以外戶籍的辦理失業登記手續1年以上仍未就業人員或被認定為就業困難人員的,需提供有關證明材料。
注:以上第3-5項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復印件。
(二)資格審查及準考證領取
區就業中心將在報名現場組織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對符合報名條件的應聘人員,將現場發放準考證,考試時間及地址另行通知。報名結束后,通過資格審查人數、具體人員名單及考試方式將在荔灣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lw.gov.cn)公示3天。
應聘人員應保證所提供的各種材料真實、準確,如發現有弄虛作假等行為,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考試資格;如在聘用后發現前述證件材料造假的,聘用單位有權終止聘用關系,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三)招聘考試
本次考試直接采取面試形式進行,通過資格審查報名的人員將直接安排面試。
應聘人員憑本人準考證、身份證原件、粵康碼及《個人健康信息申報承諾書》(詳見附件2)按規定的時間參加考試,否則視為自動放棄。
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聘對象的邏輯思維、組織協調、語言表達、臨場應變、分析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及形象氣質、舉止儀表等。
面試成績按100分計算,按四舍五入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合格分數線劃定為60分。
面試時間及地點等具體事項另行通知。應聘人員必須按規定時間到達指定地點參加考試,否則視為自動棄權。
綜合成績計算方法
按面試成績確定聘用人員,應聘人員的面試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
應聘人員成績在荔灣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示1天。
(四)優先聘用原則
招聘工作實行統一招考并按面試成績進行排名,優先聘用困難高校畢業生(考試成績需達到合格分數線),剩余名額從其他應聘人員中擇優聘用。本次招考按照面試成績由高到低原則進行聘用,如遇面試成績相同的,則需進行加試,按加試成績高的原則進行聘用。
(1)若面試成績在合格分數線以上的困難高校畢業生人數多于招聘崗位人數,則以分數排名按崗位招聘人數等額確定為體檢對象。
(2)若面試成績在合格分數線以上的困難高校畢業生人數等于崗位招聘人數,則面試成績在合格分數線以上的困難高校畢業生直接獲得體檢資格。
(3)若面試成績在合格分數線以上的困難高校畢業生人數少于崗位招聘人數,則面試成績在合格分數線以上的困難高校畢業生確定為體檢對象,空缺招聘崗位由其他高校畢業生以面試成績排名等額確定為體檢對象。面試成績未達合格分數線的,不能列為體檢對象。
(五)體檢和考察
根據優先聘用原則和招聘考試辦法,按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的人選,并組織擬聘用人員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2010〕382號)執行,體檢費用自理,體檢時間另行通知。體檢不合格或者放棄聘用的,依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人選。
體檢合格進入考察環節,考察對象需提供無犯罪記錄證明及計生證明,無法提供或提供資料不符合規定的,取消聘用資格。如考察對象放棄考察或考察不通過的,將根據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遞補。
(六)公示和聘用
組織考察合格的,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并對擬聘用的人選在“廣州市荔灣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督。經公示無異議的,由區就業中心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并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限為2年(合同期滿不再續聘),試用期為2個月,試用期間不能勝任工作的,解除聘用關系,擬聘用人員放棄簽訂聘用合同的(含入職三個月內放棄聘用的),依考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人選。
公示期間對擬聘用人選有異議的,可以向荔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出,荔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及時組織核查處理。
(七)工作地點安排
按照總分優先,志愿優先的原則,將聘用人員按總成績從高到低進行排序,排名前者按照其第一意向優先進行分配,當排名后者與排名前者第一意向有沖突時,則再根據其第二意向進行分配。當聘用人員2個意向都無法滿足時,若聘用人員服從分配,則由區就業中心根據剩余地點實際情況進行統一安排;若聘用人員不服從分配,則視為放棄聘用資格。
(八)相關待遇
2020年基層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崗位人員相關待遇實行經費包干制,包干經費包含工資薪酬待遇、法定的“五險一金”(含單位和個人部分)和福利等。人均年包干經費約8.4萬元執行。
(九)防疫工作要求
1.所有應聘人員須在粵省事小程序中注冊“粵康碼”,并在健康申報功能中如實登記個人近期旅居史、接觸史、身體健康狀態、來穗方式等情況。打印并如實填寫《個人健康信息申報承諾書》(以下簡稱《承諾書》,見附件2)。
2.尚在外地的應聘人員應了解我市疫情防控相關要求,及時返穗,并按屬地要求和規定進行管理,以免耽誤考試。來自中高風險地區的應聘人員,按照廣州市相關防疫要求執行。(中高風險地區名單可在“國務院客戶端小程序”查詢)
3.面試前14天內有中高風險旅居史或疑似新冠肺炎癥狀的應聘人員,必須提供考前7天內的核酸檢測陰性報告,同時憑有效身份證原件、準考證、“粵康碼”及《承諾書》參加考試;其他地區無疑似新冠肺炎癥狀的應聘人員必須同時憑有效身份證原件、準考證、“粵康碼”及《承諾書》參加面試。上述材料不齊的應聘人員不得進入考場。
4.正處于隔離醫學觀察治療、集中隔離觀察期的應聘人員不得參加考試。
5.確定為新冠肺炎密切接觸者、或診斷為疑似/確診新冠肺炎病例、或診斷為新冠病毒無癥狀感染者的應聘人員,或“粵康碼”為紅碼、黃碼或體溫≥37.3度等不具備考試條件的應聘人員,不得進入考點參加考試。
6.應聘人員應自備醫用口罩,除核驗身份時按要求及時摘戴口罩外,期間必須全程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應聘人員不得進入考點,視為放棄考試資格。
五、注意事項
(一)招聘工作由區勞動就業服務管理中心組織,荔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監督,根據公開、平等、競爭和擇優原則開展各項工作,確保陽光招聘。
(二)應聘人員提供的所有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的,經查實一律取消考試資格或成績,已簽訂勞動合同的合同無效,并保留追究其個人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三)考試、體檢證件不齊或不符合要求的,取消考試或體檢資格,一切后果由應聘人員本人負責。
(四)應聘人員在報名表所填寫聯系地址和電話必須真實,并保持聯系電話暢通,如因地址不詳或聯系電話不暢通,導致未能按時接到招聘工作的有關通知而耽誤其本人參加面試、體檢、錄取的,后果由應聘人員本人負責。
聯系人:陳海連、陳孝祖
聯系電話:81838294
本公告由廣州市荔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附件:
1.廣州市荔灣區2020年度基層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崗位吸納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聘報名表.doc
文章來源:http://www.lw.gov.cn/lwzx/tzgg/content/post_69499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