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荔灣區華林街2020年度公開招聘街道環境保護監督檢查員公告
根據《廣州市荔灣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建立街道環境保護監督檢查員隊伍實施方案的通知》(荔府辦[2017]81號),為加強鞏固街道環境保護監督檢查員隊伍,廣州市荔灣區華林街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環境保護監督檢查員2名,現將招聘的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用公開考試、擇優聘用的辦法招聘人員,充實基層工作者隊伍,不斷優化人員結構。
二、招聘職位
街道環境保護監督檢查員2名
三、報考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事業心責任感強,熱愛基層環境保護工作,具有吃苦耐勞、無私奉獻精神;
2.遵紀守法,無違法違紀記錄,服從安排,具有較強 的組織紀律觀念;
3.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專科以上學歷(2019年8月30 日前取得畢業證書),具備環境保護相關專業知識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
4.有一定的語言表達、文字書寫、組織協調和計算機應用操作能力;
5.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9年8月30日以后出生);
6.具有環保專業技術職稱,或在基層環保部門、鎮 (街)、企事業單位從事環保工作、應急管理工作3年以上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以下
( 1974年8月30日以后出生);
7.身體健康,具有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四、報考程序
(一)發布公告
2020年11月19日起在廣州市荔灣區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lw.gov.cn)發布公開招聘公告。
(二)報名
1.報名時間:2020年11月23日-12月4日(上午9:00 -12:00,下午2:00-5:00,節假日除外)。
2.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3.報名地點:華林街城管科(長壽西路72號二樓)。聯系人:黃小姐,聯系電話:81295403。
4.報名資料
報名人員應自行下載,填寫《荔灣區補充招聘街道環保員信息表》(見附件),提交身份證、戶口本、學歷、學位證書、專業資格證書、職業資格證、計生證明等及其他相關資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1張。(招聘人員提供的身份證明、學歷、學位證書和崗位所需要的其它材料應當真實有效,如發現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即時取消報考資格和聘用資格)。
5.報名要求:原則上要求本人親自報名和填寫相關信息,現場報名需填寫《報名表,提交相關材料。信息填寫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如因特殊情況請他人代為填寫報名信息的,視為應聘人員本人填寫,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相關責任。
(三)資格審核
由街城管科根據招聘條件及崗位要求,對報名人員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應聘資格和條件等進行審查。審查不合格的不予通過,審查合格的人員我街將短信通知參加相關考試。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如在招聘過程中任何環節發現有違紀違規、材料不齊、提供虛假信息或應聘人員條件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等情況的,隨時取消應聘資格。
(四)考試
1.筆試
筆試為閉卷方式,筆試主要內容范圍:政治理論、公文寫作及崗位相關業務知識。
筆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按照招考職位的實際需要確定面試人選。主要測試應聘者在溝通協調、舉止儀表、個性特征、口頭表達能力、專業知識等方面對招聘職位的適應程度。
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未參加面試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的資格。
3.總成績計算
總成績按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計算。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總成績在廣州市荔灣區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lw.gov.cn)上公示。
(五)體檢
1.考試結束后,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總成績相同的,面試成績高的排前),按招聘崗位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的人選。
2.體檢人選需到三甲醫院進行體檢,體檢費用自理,不指定具體醫院。
3.體檢不合格或者放棄體檢的,將根據綜合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遞補。
(六)組織考察
體檢合格的,確定為考察對象,由街道指派考察員對考察對象進行考察??疾靸热葜饕ㄕ嗡枷?、道德修養、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方面。
(七)公示招聘結果
考察合格的,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在廣州市荔灣區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lw.gov.cn)上公示。公示時間5個工作日以上。
公示期間查實有嚴重問題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八)辦理聘用手續
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審批及聘用手續。
被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到招聘單位報到。拒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九)備案
錄用的環保員在錄用后報廣州市生態環境局荔灣區分局備案。
五、工資待遇
按照《廣州市荔灣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建立街道環境保護監督檢查員隊伍實施方案的通知》(荔府辦[2017]81號)及《關于調整我區部分編外人員經費標準的通知》(荔財其〔2019〕98號)精神執行。
六、有關說明
本次招聘工作由華林街城管科(電話:81295403)負責解釋,街監察組(監督電話:81242923)負責監督。
中共荔灣區華林街工作委員會
2020年11月18日
文章來源:http://www.lw.gov.cn/lwzx/tzgg/content/post_69215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