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泰寧縣委辦公室 泰寧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泰寧縣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實施意見(試行)>的通知》(泰委辦〔2008〕31號)和《泰寧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做好我縣事業單位新一輪崗位設置聘用工作的通知》(泰人〔2018〕64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局實際,特制定新一輪事業單位崗位設置聘用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按照崗位設置科學,運行管理規范,職務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改革方向,建立適合本單位各類人員特點的崗位管理制度,實現由身份管理向崗位管理轉變,調動各類人員的工作積極性,促進事業單位崗位管理的科學化,規范化和制度化。
二、基本原則
堅持黨管干部、黨管人才的原則;堅持精簡效能、以編定崗、按需設崗、按崗聘用、按崗取酬的原則;堅持人崗相宜、責權明確、對口補崗、能上能下的原則;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依法辦事的原則。
三、實施范圍
泰寧縣政府投資審計中心(鄉鎮審計辦事處)在編在崗工作人員。
四、崗位基本條件
(一)具有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一定的政策理論水平;
(二)高級職稱聘任需在本單位工作滿5年及以上或工齡滿10年及以上,中級職稱聘任需在本單位工作滿3年及以上或工齡滿5年及以上,初級職稱聘任需在本單位工作滿1年及以上;
(三)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綜合分析能力和語言表達能力、文字寫作能力,能熟練運用計算機;
(四)專業技術人員需取得會計、審計、經濟、工程等相關專業與崗位相符的職稱,其中辦公室人員還可以聘任檔案專業的職稱。
五、崗位設置
泰寧縣政府投資審計中心(鄉鎮審計辦事處)共有編制數8人(均為專技人員)。按照省人事廳制定的《福建省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實施意見(試行)》對縣屬事業單位專業技術高、中、初崗位內部不同等級崗位之間的結構比例要求(五級、六級、七級崗位之間的結構比例為2:4:4,八級、九級、十級崗位之間的結構比例為3:4:3),進行科學合理地分配職數。
按上述崗位設置的基本原則測算,我局所屬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職數和本次聘用數如下:見附件
六、崗位聘任
崗位設置方案批準后,按照《福建省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實施意見》,《泰寧縣人社局下屬事業單位崗位職務競聘實施方案》(泰勞社〔2009〕8號)及《關于做好我縣事業單位新一輪崗位設置聘用工作的通知》(泰人〔2015〕32號)中規定的程序 、形式予以聘任。
聘任采取評分制度,成績由高到低排列競爭上崗。評分項目如下:
(一)基礎分:符合參加競聘條件并具有相應專業技術任職資格的人員得70分。
(二)工齡分:工作每滿一年得2分,可累加,最高10分”,對應的就是指正式入編我縣事業單位后的實足工作年限。
(三)年度考核分:“工作期間年度考核每優秀一次得2分,可累加,最高10分”,此處“工作期間”也是指正式在編在崗工作期間。
(四)表彰獎勵分:“獲得綜合表彰獎勵:鄉鎮級得1分,縣級得2分,市級得3分,省級得4分,國家級得5分。表彰獎勵分不累加,只取最高一次獎勵得分”,“綜合表彰獎勵”是指國家和省、市、縣、鄉鎮各級黨委、政府表彰獎勵。
(五)學歷分:“研究生及以上得5分,本科得3分,??频?分,中專及以下得1分。學歷分不累加,只取最高學歷得分”,所指學歷均指國家承認的學歷。
聘任程序:
原則上一年進行一次微調,具體時間及聘任崗位數另行通知。符合聘任條件的人員可書面申請報局辦公室,由辦公室匯總后報縣職改辦進行人員資格審核并進行評分,最后提交至人社局崗位設置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研究。
七、崗位補充
(一)因人事變動等原因造成空崗,由單位考核聘任工作小組負責,經領導班子集體研究后,按相應崗位的管理權限報有關部門批準后實施聘任。所聘期限從實際補聘時間到本聘期滿。
(二)單位崗位因聘用人員退休、終止或解除合同等原因出現人員空缺影響工作時,須通過主管部門申報人員補充計劃。人員補充要根據具體崗位的條件和要求,在單位或本系統內部通過競聘上崗和輪崗交流的方式調劑解決,也可根據工作需要和現有人員狀況,按照有關規定向社會公開招聘。
八、實施步驟
(一)傳達工作會議精神。召開局屬事業單位領導和局領導班子專題工作會議,傳達貫徹省、市、縣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工作會議精神,對這項工作進行具體部署。
(二)進行學習動員。組織局屬事業單位全體職工,認真學習國人部發〔2006〕70號、87號、《福建省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實施意見(試行)》(閩委辦〔2008〕7號)、明委辦〔2008〕53號、泰委辦發〔2008〕31號和《關于做好我縣事業單位新一輪崗位設置聘用工作的通知》(泰人〔2015〕32號)文件精神,深刻領會開展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和實行人員聘用制度工作的重要意義和主要內容,統一思想,提高認識,端正態度,充分調動全體職工參。
(三)成立相關工作組織。成立由肖流泉局長為組長,溫宗漢、林曉玲為副組長,龔艷萍、邱昌輝為成員的崗位設置管理工作領導小組。
(四)做好調查摸底工作。通過對有關文件,職工信息深入的了解和全面掌握,做出系統分析,為提出崗位分級設置意見提供依據和理由。
(五)提出崗位設置意見。根據《福建省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實施意見(試行)》有關規定及縣編辦,縣職改辦對我局所屬事業單位人員結構編制、專業技術職稱職數的核定,結合我局所屬事業單位實際情況及人員結構特點,提出我局所屬事業單位崗位設置意見,并做好《事業單位崗位設置審核表》、《福建省事業單位崗位設置聘用核準表》的申報、核準工作。
(六)開展認定工作。崗位設置管理工作結束后,及時將崗位設置管理實施方案、聘用合同變更書、崗位說明書等材料報人事部門認定。
(七)確定崗位等級工資。人事部門根據崗位設置方案對我局所屬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工作進行檢查驗收,驗收合格后從核準的次月起兌現聘用人員的崗位等級工資。
九、崗位設置管理工作的紀律和要求
(一)要堅持走群眾路線,通過職工大會的形式,切實保障全體職工參與民主管理和監督的合法權益。
(二)要廣泛征求職工的意見,制定實施的方案、崗位說明書等文件,只有在職工大會上通過后,方可上報人事部門審批。
(三)在工作期間,不得違反規定突破現有的職務數額,不得突擊聘用人員,不得突擊聘用職務。
(四)工作人員不得違反有關規定濫用職權、打擊報復、以權謀私。
十、附注
(一)崗位聘用工作在縣人社局的領導下,由人事部門監督、指導,確保專業技術人員崗位聘用工作公開、公正、公平。
(二)本《實施方案》上報人事部門審批后,開始組織實施。
(三)本《實施方案》由中心崗位設置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泰寧縣審計局
2018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