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我縣基層專職從事就業和社會保障工作人才隊伍建設,改善和優化基層專職從事就業和社會保障工作人員隊伍結構,進一步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鼓勵和引導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根據《中共浙江省委辦公廳 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浙委辦發〔2017〕46號),結合我縣實際情況,經研究,決定組織實施2018年景寧畬族自治縣招聘到村(社區)專職從事就業和社會保障工作人員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我縣計劃招聘到村(社區)專職從事就業和社會保障工作人員30名
二、招考對象和條件
(一)招考對象
具有景寧縣戶籍或景寧縣生源的2014年-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含取得高級職業資格證書及以上的高級技工學校和技師學院畢業生),大專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
(二)報考條件
報考人員需符合以下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熱愛社會主義,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能堅決貫徹黨的路線和方針政策;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作風正派,服從組織安排,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安心從事崗位工作;
3.身體健康,能適應所報考崗位的工作需要。
(五)體檢、考察
體檢、考察參考公務員體檢、考察的有關規定執行。體檢時間另行通知,體檢以指定醫院的結論為準。體檢、考察不合格的,在該職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并在景寧縣政府網等有關網站上公布。
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報考人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體檢、考察有放棄或不合格的,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公示、聘用
根據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對象并在景寧縣政府網公示,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審批權限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報考人員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資格,不再遞補。
(七)服務期限和工資待遇
專職從事就業和社會保障工作人員崗位聘用實行最低服務年限制度,最低服務年限為3周年;聘用后需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為2個月。
工作人員正式聘用后的收入按景寧縣上一年度全社會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水平確定,同時按規定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
特別提示:本次招聘過程相關信息、公告僅在本次招聘指定信息發布網站(景寧縣政府網或景寧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微信公眾號)公布,請報考人員及時關注信息。
本公告由景寧畬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咨詢單位:景寧畬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就業管理服務處,聯系電話:0578-5082971。
景寧畬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