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及市人力社保局《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規定,經用人單位研究、主管部門審核、市人力社保局核準,重慶部分市屬高校、醫療衛生機構和科研院所將于2018年4月26日(星期四)赴復旦大學邯鄲校區(上海市楊浦區邯鄲路220號)光華樓學生廣場(1f,學生活動中心),組團考核招聘高層次緊缺人才755名(詳見招聘簡章)。
現予公告。
為加強人才隊伍建設,規范進人行為,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及市人力社保局《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規定,經用人單位研究、主管部門審核、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社會考核招聘市屬高校、醫療衛生機構、科研院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755名。
一、招聘原則
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方針,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現場考核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時間及地點
時間:2018年4月26日(星期四)10:00-15:00。
地點:復旦大學邯鄲校區(上海市楊浦區邯鄲路220號)光華樓學生廣場(1f,學生活動中心)。
三、招聘范圍和對象
(一)凡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報考:
1.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 遵守憲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品行;
體檢合格者,由主管部門會同招聘單位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察辦法》,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復審,并對其政治思想素質、道德品質修養、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日常學習工作情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統一組織考察??疾鞈⒅貙彶槿耸聶n案、誠信記錄、職業操守等個人情況,并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chsi.com.cn)認證和在校學習經歷審查等多方查實學歷(學位)真偽。
完成體檢或考察環節后,放棄后續資格的由招聘單位報主管部門備案。
六、公示
體檢、考察等有關事宜,在各主管部門和招聘單位公眾網站上發布,請應聘人員及時關注。
擬聘人員按《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選)聘公示工作的通知》(渝人社辦〔2010〕96號)和《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有關要求,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及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或招聘單位)網站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專業、職稱、考核總成績、畢業院校(或工作單位)等。
七、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擬聘用人員,由招聘單位提出擬聘用意見,填寫《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和《重慶市事業單位擬聘用人員名冊》等送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后,報市人力社保局審批。
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由招聘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等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相關待遇按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所招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因資格復審、體檢、考察、公示等環節發現的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人員,其崗位缺額經用人單位研究并報主管部門同意,可依據考核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遞補。
八、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對招聘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要認真貫徹有關政策規定和回避制度,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規定追究有關責任。
九、其他
招聘過程中涉及的有關問題,請按以下方式咨詢:
1. 報名資格、考核、體檢、考察、公示等環節的有關問題,請按附件中的聯系電話咨詢所報考的單位或部門。
2. 招聘政策咨詢電話:023-86868707
本簡章由各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