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安徽省教師資格制度實施細則》、《安徽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及《安徽省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于做好2018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教資〔2018〕3號),結合《安徽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與認定政策解釋口徑》(見附件一)有關規定,按照省教育廳、省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和市教育局教師資格制度實施工作統一部署和要求,今年春季我縣受理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工作仍實行自愿和屬地化原則(即全日制普通大中專院校應屆畢業生,在畢業前最后一個學期,原則上向就讀學校所在地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提出申請認定相應的中小學教師資格,也可向戶籍所在地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提出申請。其他申請人可向戶籍或工作單位所在地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提出申請),并繼續采取網上報名的申請方式進行受理認定。為做好今年春季我縣受理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圍及對象
(一)受理范圍
在歙縣內申請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教師資格。
(二)受理對象
1.符合直接認定條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專院校師范教育專業畢業人員,即2014年以前(不含2014年當年)入學且申請與所學專業相一致中小學教師資格的全日制普通大中專院校師范教育專業畢業人員(詳見附件一《安徽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與認定政策解釋口徑》)。
2.參加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并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人員。
二、認定條件
(一)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就讀學校(僅適用于全日制普通大中專院校應屆畢業生,且應處于畢業前最后一個學期,下同)、戶籍(申請人應提供歙縣范圍內本人戶籍所在的公安派出所登記的居民戶口簿或常住人口登記表)或工作單位[指申請人在歙縣有工作單位。具體分為:在崗位且屬正式編制人員,該類人員應提供工作單位證明及相關錄用文件材料;在崗位無編制人員,該類人員應提供工作單位證明及歙縣范圍內本人所在的相關人事代理機構出具的人事檔案保管證明(或提供歙縣范圍內本人工作單位在相應人社部門為個人連續繳納三個月以上的社會保險記錄憑證)材料。僅能夠提供工作單位證明視為無效材料]在歙縣的中國公民。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履行《教師法》規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道德。
(三)具有《教師法》所規定的國民教育系列的學歷。
1.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者,應當具備幼兒師范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其他中等專業學校畢業不能作為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的合格學歷條件。
2.申請認定小學教師資格者,應當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其他中等專業學校畢業不能作為認定小學教師資格的合格學歷條件。
3.申請認定初級中學教師資格者,應當具備高等師范??茖W校或者其他大學??飘厴I及其以上學歷。
(四)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并經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二級以上醫院體檢合格。
(五)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以上。其中,申請中小學語文教師資格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者,普通話水平應達到二級甲等以上。
三、認定流程
(一)網上申報
1.網上申報時間
符合條件的申請人應于2018年6月8日—6月26日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www.jszg.edu.cn;該網站開放時間為每天7:00—24:00)進行網上申報。其中,持有“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申請人從“全國統考合格申請人網報入口”進行教師資格申請報名注冊及認定進度查詢,其他申請人從“未參加全國統考申請人網報入口”進行報名注冊及認定進度查詢。請申請人務必在規定的時限內進行網報,逾期服務器將自動關閉,責任自負。
2.網上申報注意事項
(1)將電腦顯示器分辨率設置到1024*768以上,使用ie7.0以上版本的瀏覽器訪問“中國教師資格網”。
(2)牢記個人注冊信息,以確保能夠在網報時限內正常登錄認定申報系統及時更正錯誤信息。
(3)正確填寫個人經常使用的電子郵箱,以作忘記登錄密碼時找回密碼之用。
(4)嚴格按照網頁上的要求規范上傳相片。
(5)仔細核對所填申報信息,經確認無誤后方可提交;
(6)申請認定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的人員,在網上申報過程中,選擇“認定機構”和“現場確認點”時應選擇歙縣教育局。網上申報成功后,務必在規定的時間內將相關申請材料送達歙縣教育局組織人事股進行現場確認。
四、提請注意事項
(一)整個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過程中,所有環節涉及的事項均在歙縣人民政府信息公開平臺歙縣教育局信息公開欄目發布通知公告,請各位申請人予以密切關注,并嚴格按照相應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發布的通知公告要求操作。http://zw.huangshan.gov.cn/branchopennesscontent/showlist/10658/30300/page_1.html
(二)申請人在申報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前,請務必認真閱讀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的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和本公告等,知悉認定條件。對不符合條件的申請,認定機構一律不予受理,申請人員此前所產生的一切費用或損失由本人承擔。申請人員如對相關規定和自身條件把握不準,或本公告未盡事宜,可直接向歙縣教育局進行電話或現場咨詢。
歙縣教育局
2018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