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優化我縣事業單位人員結構,充實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及市人力社保局《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規定,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貧困大學生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按照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和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名額及崗位
本次面向貧困大學生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9名。招聘崗位數量及條件見《豐都縣2018年公開招聘高校貧困大學畢業生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條件設置一覽表》(附件1)。
三、招聘范圍及條件
(一)凡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符合招聘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詳見《一覽表》);
5.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回避制度的有關要求;
6.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報名前一日;
7.經縣扶貧辦認定的農村建檔立卡貧困戶家庭(豐都戶籍)或截至2018年3月16日仍屬于豐都戶籍的零就業家庭、城鄉低保家庭的全日制普通院校畢業生(包括考生本身戶籍在豐都縣,但因高考升學將戶籍遷至高校的人員);
8. 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須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學位證,已經畢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的畢業證、學位證須在報名前取得。
(二)以下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本縣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2018年應屆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且未畢業的非2018年應屆專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報考。
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的全日制學歷(學歷)的人員,其學歷(學位)須在2018年7月31日前獲得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三)專業審核有關事項
參照教育行政部門頒發的普通高校專業目錄以及《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2)審核報考專業。
因不同學歷層次致使同一專業稱謂不一致的,視為符合專業要求。未納入《專業參考目錄》,但經培養高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定屬同一專業的,經審核同意可視為符合專業要求。
考生報名時應誠信、準確、規范填寫畢業證書載明的所學專業。
十一、公示
考試考核成績等相關事宜,可登陸豐都縣政府公眾信息網(網址www.cqfd.gov.cn)查詢。
經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豐都縣政府公眾信息網(網址www.cqfd.gov.cn)上公示,公示期限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準考證號、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專業、擬聘崗位、考試考核總成績等。
十二、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的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并按規定享受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相應待遇。
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試用期內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人員,取消聘用。聘用人員須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3年及以上,服務期內不得向縣外交流轉聘。
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在2018年7月31日前未取得畢業證的,不予以聘用。
十三、紀律與監督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對招聘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要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認真貫徹《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政策規定和回避制度,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規定追究有關責任。
本簡章由豐都縣人力社保局負責解釋。
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問題和情況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該郵箱不接受簡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