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省林業廳、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開展全省基層林業專業技術人員定向培養工作的通知》(贛林人字〔2014〕19號)文件精神,進一步加強我縣基層林業人才隊伍建設。經上級有關部門批準,我縣2018年繼續開展基層林業專業技術人員定向培養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生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生對象
已辦理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手續的具有樂安縣戶籍的文、理科考生(年齡不超過28周歲,即為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報考條件
1.思想政治品德良好,有志從事基層林業技術服務工作;
2.身體健康。參加江西高校招生統一體檢,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要求,并且能勝任野外林業調查規劃、森林資源監測及林業生產實踐工作。
二、定向招生名額
2018年全縣計劃定向培養林業技術人員5名。
三、定向招生報名
1、報名時間:2018年3月12日至2018年3月22日(上午9:00-11:30 下午2:30-5:00)。報名截止時間為:2018年3月22日下午5:00整。
2、報名地點:樂安縣林業局人事股。咨詢電話:0794-6590372
3、報名材料:考生按要求如實填寫《江西省基層林業專業技術人員定向培養考生申報表》及《江西省基層林業專業技術人員定向培養考生承諾書》;身份證、戶口本復印件各一份;
4、.報名要求:考生不能同時參加江西省基層農業、水利、國土專業技術人員定向培養報名、考試。
四、招生考試
1. 全省基層林業專業技術人員定向培養招生考試的考生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
2.文化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和技術,考試范圍以高考大綱為準。
五、錄取原則
1.按照省林業廳下達的各縣(市、區)2018年度基層林業專業技術人員定向培養計劃數,江西環境工程職業學院按各縣(市、區)考生高考高職(專科)文化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錄取,如遇考生總成績相同,以語文、數學、英語、技術單科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2.以縣為單位,按縣招生計劃1:1的比例進行錄取,文理科錄取比例約為4:6;
3.如有考生放棄錄取資格,則按考生成績依次遞補專業錄取;
4.錄取專業確定原則,依據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進行,如遇填報專業相同,則以考生成績從高到低在本縣(市、區)定向培養計劃內調劑錄取其他專業。
5.對于同時報考江西省基層農業、水利、國土定向培養的考生不予錄取。
六、錄取說明
1.錄取的考生屬國家計劃內統招,學制三年,畢業后頒發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學專科學歷文憑;其學籍管理、學費以及享受“國家高等學校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和學校的獎、助學待遇,與參加全國統一高考錄取的學生完全一致;
2.錄取的考生到縣林業局簽訂《江西省基層林業專業技術人員定向培養協議書》,畢業后由其所在的縣人社部門派遣到基層林業單位工作,確保有崗有編;
3.凡報名參加了全省基層林業專業技術人員定向培養招生考試并被錄取的考生,承諾一旦被錄取為林業定向生,不得填報高考其他批次志愿并自愿放棄高考其他批次錄取資格;未被錄取的考生,還可以繼續填報高考志愿,不影響參加當年的普通高校招生錄取。
特此公告!
樂安縣林業局
2018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