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人才隊伍建設,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及市人力社保局《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規定,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武隆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40名。
一、招聘原則
本次招聘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方針,堅持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計劃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40名,具體招聘單位和崗位詳見《武隆區2018年第一季度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一覽表》(以下簡稱《一覽表》)。
三、招聘范圍和對象
(一)凡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
1.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 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 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 符合崗位招聘條件(詳見《一覽表》);
5. 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回避制度有關要求;
6. 機關、企事業單位在職工作人員需經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書面同意后方可報名;
7. 年齡、工作經歷計算截止時間均為2018年2月21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屬于公開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黨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時,受到開除學籍處分的人員;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武隆區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2018年應屆全日制畢業生;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八、考試考核總成績計算方式
考試考核總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30%+專業科目測試成績×30%+面試成績×40%(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小數)。
九、體檢和考察
(一)體檢
體檢由區人力社保局組織實施。體檢人選按照擬招聘崗位人數,根據該崗位考生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當考試考核總成績相同時,依次按學歷、職稱及職(執)業資格、專業科目成績、公共科目成績高者優先,若仍相同,則組織加試,加試成績高者優先)。
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原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關于進一步做好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3〕7號)以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并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除按相關規定應在當場或當天復檢并確認體檢結果的項目外,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武隆區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二)考察
體檢合格者,由區人力社保局與主管部門會同用人單位對擬聘人員政治思想素質、道德品質修養、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日常學習工作情況、身份狀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統一組織考核,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因體檢、考察、資格條件復查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聘用資格出現缺額時,不予遞補。公示及以后環節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十、公示
考試考核等有關事宜,可登陸武隆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保障網查詢。
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及武隆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站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專業、畢業院校、畢業時間、準考證號、考試考核總成績、擬聘單位等。
十一、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擬聘用人員,由招聘單位提出擬聘用意見,填寫《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和《重慶市事業單位擬聘用人員名冊》送主管部門審核后,報區人力社保局審批。
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由招聘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的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相關待遇按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聘用人員需在招聘單位服務3年以上(《崗位一覽表》中有具體承諾服務年限的以《崗位一覽表》年限為準),未達到服務年限的,不得向區外交流調動,并解除聘用合同、終止人事關系,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十二、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對招聘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要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附件5),認真貫徹《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政策規定和回避制度,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規定追究有關責任。
本次公開招聘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任何以公開招聘考試命題組、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均與本次公開招聘無關。
本簡章由武隆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報名和政策咨詢電話:023-77825998、023-77722036
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問題和情況反映信箱:
2522912065@qq.com(該郵箱不接受簡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