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云南省委政法委員會2017年公開遴選公務員公告
根據中共云南省委組織部、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轉發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試行)〉的通知》(云組通〔2013〕41號),經中共云南省委組織部批準,中共云南省委政法委員會公開遴選7名公務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選職位及人數
詳見《云南省委政法委2017年公開遴選公務員職位計劃表》(附件1)。
二、遴選范圍
面向全省各級國家機關中已進行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中已進行參照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工作人員)。詳見《云南省委政法委2017年公開遴選公務員職位計劃表》(附件1)。
三、遴選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報名參加公開遴選的人員需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和2年以上公務員工作經歷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工作經歷(截止時間為2017年10月25日),擔任鄉科級正職(主任科員)及以下職務人員;
(3)公務員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4)具有公開遴選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職經歷;
(5)身體健康;
(6)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資格條件;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參加公開遴選: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4)尚在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的;
(5)尚在領導干部任職試用期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具體職位要求
除以上基本條件外,各遴選職位具體條件要求詳見《云南省委政法委2017年公開遴選公務員職位計劃表》(附件1)。
四、遴選程序
按照公開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經歷業績評價、考察與體檢、確定擬遴選人員、公示和辦理遴選手續等程序進行。
(一)公開報名和資格審查
1.公開報名。報名要求:每人限報1個職位。每個遴選職位遴選人數與符合報名條件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5。如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經省委政法委員會研究,并報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后,可適當放寬開考比例,但不低于1:3。
符合遴選條件人員經所在單位(人事關系所在單位,下同)同意后,本人如實填寫《云南省委政法委2017年公開遴選公務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一式兩份,由所在單位填寫意見并加蓋公章。相關表格從云南長安網(http://www.zfw.yn.gov.cn)下載。
報名時需交驗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及相關資質證書等資料原件及以下材料:
(1)報名登記表2份;
(2)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公務員錄用審批表》、《公務員登記表》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登記表》、《現任職務任免審批表》復印件各1份;
(3)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4張(背面請寫上姓名及所在單位);
(4)與報名資格條件相關的其他證明材料(如基層工作經歷及公務員工作經歷、歷年年度考核等次等證明材料和相關資質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所有復印件須由報考人員所在單位人事管理部門審核注明“與原件相符、經辦人、日期”并加蓋單位公章。
報名時間:2017年11月10日(周五)—2017年11月12日(周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節假日不休息)。
報名地點:昆明市西山區廣福路博欣商務樓二樓前廳。
報名方式:現場報名,不能到現場報名的報考人員可委托他人持相關材料到現場代為報名(代為報名人員需出示本人身份證件和報名人員親筆書寫的委托書)。
未能在規定時間完成以上報名步驟和提供相應材料的,視為放棄報名資格。
2.資格審查。云南省委政法委政治部根據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對報考人員及相關材料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的人員名單在云南長安網(http://www.zfw.yn.gov.cn)公示3天,公示期滿后,對無異議的報考人員發給準考證。領取準考證的時間、地點請關注云南長安網通知公告,逾期未領取準考證的,視為自動放棄參加遴選。
資格審查貫穿于遴選工作全過程,凡弄虛作假者,查實后一律取消遴選資格。
(二)考試
考試由筆試、面試和經歷業績評價組成。報考人員的總成績=筆試成績×30%+面試成績×50%+經歷業績評價成績×20%。筆試、面試和經歷業績評價均采取百分制計分,成績保留到小數點后2位。
1.筆試。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主要測試報考人員應具備的政策理論水平、業務素質能力和文字表達等綜合素質。筆試不指定命題范圍,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請關注云南長安網(http://www.zfw.yn.gov.cn)。筆試成績將在云南長安網公布。
2.面試。主要測試報考人員履行職位職責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和能力。根據筆試成績按每個遴選職位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若確定面試人員筆試成績最后1名出現并列,則并列進入面試。
面試時間和地點、方式另行通知,面試成績當天公布。
3.經歷業績評價。主要評價報考人員學習和工作經歷、工作實績、獎勵情況、職位匹配程度等。根據筆試、面試成績之和(筆試成績×30%+面試成績×50%),按每個遴選職位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1:2的比例確定參加經歷業績評價人選。若確定參加經歷業績評價人選筆試、面試成績之和最后1名出現并列,則并列進入經歷業績評價。
綜合成績在云南長安網公布。
(三)考察和體檢
1.考察:根據報考人員的總成績,按職位遴選人數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人選。若確定考察人選最后1名總成績出現并列,則并列進入考察??疾煊稍颇鲜∥ㄎ尾繝款^組織實施,按照考察程序與要求,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及政治業務素質與公開遴選職位的適應程度進行全面考察,重點考察德的情況、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度。
考察時需查閱干部人事檔案,核實報考者的報名資格條件和職位條件,以及“三齡兩歷一身份”等情況。凡出現檔案中重要材料不全或記載不清楚等問題,且考察人選無法在規定時間內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的,一律視為考察不合格,不得作為擬遴選人員。
2.體檢:考察人選參加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棄權;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四)公示和辦理遴選手續
云南省委政法委按照個人總成績、考察和體檢結果,擇優提出擬遴選人員名單,報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核后,在云南長安網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遴選的,按有關程序辦理遴選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公開遴選資格。
五、紀律與監督
(一)公開遴選工作主動接受紀檢監察部門以及群眾監督,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
(二)參加公開遴選的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工作紀律和有關廉潔自律的規定,堅持原則、公道正派、依法依程序辦事。違反遴選工作紀律的,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三)對違反相關紀律,弄虛作假報名參加遴選的人員,一經發現,取消其參與遴選的資格。
(四)公開遴選工作將嚴格按照規定的程序進行,不得隨意改變和變通。
(五)公開遴選的有關信息主要通過云南長安網(http://www.zfw.yn.gov.cn)發布。遴選期間,請報考人員主動關注網站發布的有關信息,保證報考時所提供的通訊方式暢通,因報考人員不及時上網查閱或通訊方式不暢而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負。
(六)云南省紀委駐省委辦公廳紀檢組對本次公開遴選工作進行全程監督,及時受理遴選工作中反映的問題,對調查屬實的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六、其他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云南省委政法委政治部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871-63992822、63992821
監督電話:0871-63990359、63992873
附件:
中共云南省委政法委員會
2017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