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點事例】
2017年6月13日凌晨,廣東汕頭海關開展緝查行動,一舉打掉了5個固體廢物走私入境團伙。據初步查證,自2014年10月份以來,梁某、鄭某等攬貨通關團伙冒用他人固體廢物進口許可證,為汕頭市龍湖區某塑膠廠等多個境內貨主偽報走私進口廢塑料、廢五金等固體廢物,涉案貨物約8.5萬噸,案值高達10億元人民幣。
2017年4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三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禁止洋垃圾入境推進固體廢物進口管理制度改革實施方案》。近期,我國多地海關查獲多起“洋垃圾”走私進口大案。“新華視點”記者在多地采訪發現,“洋垃圾”治理依然面臨復雜嚴峻形勢。
【危害】
1、危及健康。
集貿市場銷售的非法入境舊服裝是典型的洋垃圾,中國政府部門嚴令禁止進口及銷售。舊服裝的來源廣泛,但主要出自國外的垃圾場和太平間,服裝上沾滿大量細菌,如:結核桿菌、鼠疫、霍亂等各種疾病傳染源。穿著以后,會使人感染各種皮膚疾病或其他疾病,有些病菌存在引發大面積疫情的嚴重危害,危及人類健康。在市場上偷偷銷售的舊服裝雖經洗滌熨燙加工,但仍是傳染疾病的污染源。
2、污染環境。
從廣東龍塘鎮定安村焚燒“洋垃圾”事件,到重慶市“涉嫌走私電子洋垃圾”,令人深惡痛絕的電子“洋垃圾”經權威部門鑒定,這些廢舊物都含有大量的有毒有害物質,其中一臺電腦顯示器,僅鉛含量平均就達1公斤多,均屬中國禁止進口的固體廢物。
【對策措施】
首先,遏制“洋垃圾”走私需用足用好國際公約及法律。
首先要嚴守國門,理直氣壯地揭露和控告垃圾輸出國,這有國際法依據。1989年,聯合國環境規劃署通過《巴塞爾公約》,明確“禁止發達國家以最終處置為目的向發展中國家出口有毒廢棄物”,英、美、日、德、法等發達國家都已加入《公約》,我國也于1991年加入該《公約》,這意味著公約國必須履行責任與義務,中國完全可以依據《公約》起訴垃圾輸出國。
其次要阻斷“洋垃圾”非法輸入渠道。
2011年8月1日,環保部、商務部、發改委、海關總署和質檢總局聯合制定實施《固體廢物進口管理辦法》,明令禁止中國境外的固體廢物進境傾倒、堆放、處置,禁止進口危險廢物等,使查處“洋垃圾”有法可依,有標準可循,現在關鍵問題在于各地海關強化責任與監管,嚴細檢查,嚴格執法。
第三要高懸法律懲治之劍,斬斷洋垃圾交易利益鏈。
“洋垃圾”通常打著正常、合法貿易入境,會給檢查帶來一定困難,這要求海關更具“火眼金睛”,一旦查實堅決重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打擊有力,就能有效遏住“洋垃圾”入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