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經貿職業技術學院關于2017年春季公開招聘編內工作人員考生資格復審的通知
根據《2017年春季泉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編制內工作人員通告》相關要求,我院現決定對2017年春季公開招聘編內工作人員入圍面試考生進行資格復審,有關事項如下:
一、資格復審對象:
名單詳見附件1。
二、資格復審時間:
2017年7月3日至7日上班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
三、資格復審地點:
泉州市鯉城區南環路1129號泉州經貿職業技術學院行政樓三樓人事處。
四、資格復審所需材料:
考生應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復印件各一份(復印件按以下順序疊放,原件查驗后返還):
(1)《2017年春季泉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生資格復審登記表》(附件2填寫并打印,簽名)。
(2)本人準考證、身份證。
(3)畢業證書(2017年全日制應屆畢業生未領取畢業證書的提供就業推薦表)、學位證書。
(4)《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該材料應通過登陸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查詢并打印。
(5)崗位要求的相關證件及證明材料(如中共黨員證明)。
(6)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執行人查詢平臺查詢結果打印件
(7)個人簡歷,其它職稱資格證書和獲獎證書
除上述材料外,考生屬于未正式就業畢業生的,還需提供就業派遣報到證;屬于已正式就業人員的,最遲須于體檢前提供具有人事管理審批權限的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同意辭職證明或解除勞動(聘用)合同關系證明。
五、其他事項
(一)入圍考生務必按通知要求攜帶相關材料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逾期未參加資格復審者視為自動放棄,并按規定進行遞補。因個人原因放棄體檢(面試)資格的,須由本人向各資格復審單位書面提交放棄聲明,放棄聲明應寫在考生身份證復印件的空白頁面并簽名,對棄權且拒不配合出具書面棄權聲明的考生將予以記入考生誠信檔案。
(二)我院及泉州市人社部門將對考生遞交的材料進行嚴格審核,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考生取消面試資格,并按規定遞補。
(三)泉州經貿職業技術學院咨詢電話0595-22462369。
泉州經貿職業技術學院
2017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