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發展成為當前時代發展的主流,極大的方便了甚至是改變了我們的生活形式與生活內容,同樣在社會治理領域,互聯網的積極融入也在給這一領域注入強勁動力,為社會治理的開展與落實提供發展平臺,那么今天我們通過一篇文章來了解一下互聯網與社會治理的關系,看一看二者的融合到底會碰撞出怎樣的火花。
《2015年政府工作報告》明確指出:“制定‘互聯網+’行動計劃,實現社會的持續發展與轉型升級”,此政策意在強調互聯網對于社會發展的促進作用。當今時代,互聯網已經不再是簡單的商業概念,其已然上升到國家發展戰略高度,對于社會發展的各個領域尤其是政府的社會治理領域發揮著舉足輕重的作用。然而,在領略互聯網積極方面的同時,利用網絡實施詐騙、信息泄漏甚至威脅國家信息安全的事件也屢見不鮮。所以唯有將互聯網與社會治理相結合才能更好的促進彼此的成熟與發展。
互聯網的融入有利于社會治理方式的創新。美國“政治科學之父”約翰·亞當斯曾強調:“能給最大多數民眾帶來最大程度幸福的政府就是最好的政府”,這句話告誡我們在構建服務型政府的過程中應秉持以人為本的工作原則不動搖,以群眾的滿意度作為政府社會治理工作的衡量標準,所以互聯網的融入也需要強調“服務意識”。結合材料我們發現,毫州市政府在政府的社會治理工作中融入互聯網,充分利用互聯網的大數據功能不僅提高了辦事效率而且也讓群眾充分便捷的享受了政府的公共服務,實現了“三個轉變”,這充分說明了互聯網對于社會治理的促進作用。
社會治理的落實有利于互聯網的良性發展。任何事物的成長與成熟過程都具有其兩面性,互聯網也不例外。結合材料我們發現,最近部分不法分子利用互聯網實施網絡詐騙、公民個人信息泄漏、網絡診斷過于隨意引發的醫患糾紛甚至像“棱鏡”這種威脅國家信息安全的事件頻現,這不僅嚴重損害了民眾的實際利益,也為我們深深的敲醒了保障互聯網良性發展的警鐘。而唯有政府落實社會治理的責任才能有效的規范互聯網的發展軌跡,真正成為社會發展的良性動力,保證其良性發展。
互聯網的發展與社會治理的相融合是社會發展的現實所需,也是歷史發展的必然趨勢。為了配合這一時代潮流我們應該做到:一方面,政府應積極接受、包容、吸收互聯網這一新型“物種”,利用互聯網的新興力量為政府社會治理的發展提供強勁動力,滿足民眾的日常公共服務需求;另一方面,政府也應該清晰自身角色定位,積極落實監管責任,對互聯網的發展進行規范、對其不良行為進行打擊,只有這樣才能從根本上實現二者的相互包容與相互合作。
馬克思哲學體系中有句名言:“世界上唯一不變的就是變化本身”,這句話在告誡我們事物的發展規律就是不斷的、永恒的變化,在發展變化中要懂得接受新事物、懂得與時俱進。在社會急速發展,轉型日益凸顯的當代中國,互聯網與社會治理的“無縫銜接”好似一劑“強心針”,而這也必將為中國民生的改善以及社會的可持續發展提供強大而不竭的發展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