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程學院2017年藝術類專業錄取辦法
1、堅持公平、公正、公開、擇優的原則,按照以文化考試成績為主,德、智、體全面衡量的要求進行擇優錄取。
2、非外語專業外語教學為英語。
3、擬報考我校藝術類專業的考生須根據所在省的相關規定參加該省美術類專業統考和文化統考,學校不單獨組織考試。
4、藝術類專業考生,文化統考成績和專業統考成績均達到省控制線,按照文化統考成績和專業統考成績總和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藝術類專業按照專業志愿級差2分的方式進行專業錄取。
5、在同一專業錄取中,按照文化統考成績和專業統考成績總和從高到低排序,對總和相同的考生按照文化統考成績從高到低排序;若文化統考成績相同則按照語文、數學、英語三門課程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如仍相同,則按照語文、數學兩門課程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優先錄取高分考生。
6、新生入學后,學校將在3個月內根據招生政策和錄取標準進行專業復試和體檢復檢。經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視不同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發現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