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師范大學坐落于素有“海濱鄒魯”之譽的歷史文化名城福州,是一所歷史悠久、聲譽斐然的百年省屬高等學府。學校肇始于1907年清朝帝師陳寶琛先生創辦的“福建優級師范學堂”,是我國建校最早的師范大學之一,是教育部與福建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福建省重點建設的高水平大學。
為進一步做好2017年我校藝術類專業的招生工作,根據教育部及相關省份有關規定,特制訂本招生簡章。
一、報考條件
1.符合普通高校2017年度招生工作規定的報名條件者;
2.考生須參加所在省份志愿填報專業所屬藝術類別省級統考,并取得省級專業統考本科合格證;
3.考生高考文化成績須達到所屬省份相應藝術類本科專業省定合格控制線。
二、招生計劃
三、專業考試
除音樂表演專業、播音與主持藝術(培養閩南方言人才)實行專業校考外,其他專業認可招生省份相應專業類別省級統考成績。音樂表演、播音與主持藝術(培養閩南方言人才)專業測試工作按相應簡章執行。
四、錄取規則
(一)藝術類專業調配規則:安排在同一批次錄取的各藝術類專業采用專業清調配原則。
(二)各藝術類專業均要求考生文考成績、專業統考成績分別不低于省定藝術類專業本科文考成績控制線、本科專業統考成績控制線。
(三)除音樂表演專業以專業??汲煽冏鳛殇浫∨判蛞罁?,其他專業均認可招生省份省級統考成績。
(四)我藝術類專業所在批次按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根據考生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按常規梯度志愿或實行“一檔多投”投檔模式的省份,根據以下排序規則錄取:
1.音樂學、舞蹈學專業
根據文考專業綜合分(文考專業綜合分=文考成績/文考總分*750×30%+專業統考成績/專業統考總分×750×70%)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在文化專業綜合分相等的情況下,按相關科目成績從高到低排序。相關科目成績的排列順序:專業統考成績、語文、外語。
2.音樂表演專業
只錄取參加我校音樂表演專業考試且獲得合格證的考生。根據各類別項目分別排序,按專業考試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在專業考試成績相等的情況下,學校將根據考生文化考試中語文、外語二科成績之和,擇優錄取考生。
3.美術學、設計學類、動畫專業
(1)福建省:在考生文考成績不低于福建省本科一批最低錄取分數控制線70%且本科專業統考成績達省里劃定控制線的基礎上,按專業統考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在專業統考成績相等的情況下,按相關科目成績從高到低排序。相關科目成績的排列順序:文考成績、語文、外語。
(2)其他常規志愿投檔省份:承認考生所在省份美術類專業統考成績,根據各省投檔情況,按文考專業綜合分(文考專業綜合分=文考成績÷文考總分×750×40%+專業統考成績÷專業統考總分×750×60%)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在文化專業綜合分相等的情況下,按相關科目成績從高到低排序。相關科目成績的排列順序:本科專業統考成績、語文、外語。
4.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
根據文考專業綜合分(文考專業綜合分=文考成績÷文考總分×750×30%+專業統考成績÷專業統考總分×750×70%)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在文化專業綜合分相等的情況下,按相關科目成績從高到低排序。相關科目成績的排列順序:本科專業統考成績、語文、外語。報考播音與主持藝術(培養閩南方言人才)專業的考生應取得我校專業校考合格。
5.廣播電視編導專業
根據文考專業綜合分(文考專業綜合分=文考成績÷文考總分×750×70%+專業統考成績÷專業統考總分×750×30%)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在文化專業綜合分相等的情況下,按相關科目成績從高到低排序。相關科目成績的排列順序:本科專業統考成績、語文、外語。
五、學費標準
藝術類一般專業收費標準為8640元/生•年,重點學科專業收費標準為9360元/生•年,閩臺合作項目藝術類本科專業收費標準為18000元/生•年。
六、其他事項
1.按教育部有關規定,符合條件的畢業生,將由我校頒發國家承認學歷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符合我校學位授予規定的,由我校授予相應學位。
2.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藝術類招生工作規定執行。
七、聯系方式
學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大學城科技路1號
咨詢電話:0591-22867412、22867389(招生辦)
0591-22868060、22868059(音樂學院)
0591-22868080(美術學院)
0591-22868586、22868579(傳播學院)
0591-85160192、85260259(福清校區招生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