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據《浙江省教育考試院關于做好2017年選拔高職高專畢業生進入本科學習工作的通知》(浙教試院〔2016〕96號)規定,擬錄取考生所在的高職高專院校與省教育廳學生處共同于2017年7月5日前審核確認擬錄取考生高職高專畢業資格,不能如期畢業者取消錄取資格,我校按審核通過的名單辦理錄取手續,并寄發錄取通知書,預計錄取通知書將于7月中旬寄送。
2.團員證或黨組織關系介紹信:團員組織關系由畢業學校團委遷往浙江海洋大學團委,黨員組織關系由畢業學校黨委組織部轉到中共浙江海洋大學委員會組織部。
3.戶口關系遷移證。新生戶籍是否需要遷入學校集體戶口屬于自愿原則,一旦遷入,戶口性質為“非農業”,同時根據公安部門規定學生在校就讀期間,戶籍不得遷移。
需要遷戶口的學生,報到前持錄取通知書到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辦理戶口遷移證,學校集體戶口遷移地址為: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區臨城街道海大南路1號浙江海洋大學。戶口遷移證、身份證、錄取通知書,以上三證姓名、身份證號填寫內容須一致,若有不一致之處請當地公安機關出具書面證明說明情況;出生地和籍貫欄必須填寫,且需寫到市縣(區)一級;遷移證上請標明戶口性質“農業”或“非農業”,已取消戶口性質的省市請出具書面證明。新生報到期間學校保衛處會在報到現場設點辦理落戶手續,學生辦理時需帶上:錄取通知書(原件+復印件1份)、戶口遷移證原件、身份證(原件+復印件2份)。
4.學生個人檔案:由生源所在學校通過機要形式直接寄送我校招生辦公室。
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區臨城街道海大南路1號郵編:316022
電話:0580-2550022 收件人:招生辦
5.錄取通知書郵寄說明:由于寄送錄取通知書時,學生均已畢業離校,因此我校專升本錄取通知書將寄送到專升本報名系統中學生所留的聯系地址。根據往年情況,許多專升本錄取學生在畢業離校后通常會更換聯系電話,導致無法聯絡,影響錄取通知書正常寄送,在此提醒考生,如需更改錄取通知書郵寄地址與聯系電話,請于6月底之前發申請到:2955445780@qq.com,注明錄取專業、姓名、身份證號、通知書郵寄地址、郵政編碼、手機號碼等信息,并附上身份證照片。
注:擬錄取情況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統一公布,考生自行到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網站專升本報名系統查看擬錄取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