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我縣教師隊伍建設,根據《浙江省人事廳關于印發<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號)精神,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高中歷史、地理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計劃公開招聘高中歷史、高中地理教師各2名。
二、招聘范圍、對象和條件
1.年齡為18至30周歲(1986年5月24日至1999年5月24日出生)。
2.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畢業生,所學專業為歷史學類、地理科學類專業(按教師資格證書認定的對口專業或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證書的對口專業報考)。
3.戶籍不限,性別不限。
4.歷屆畢業生應具有相應教師資格證書或相應的全國統考的《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和普通話等級證書(碩士研究生允許聘用后一年內取得教師資格證書,否則予以解聘)。
5. 現役軍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17年應屆畢業生不能報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17年應屆畢業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屬于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規定不得確定為錄用人選情形之一的,不宜報考。
三、招聘辦法
1.報名
2017年5月23日上午8:30-12:00到慶元縣教育局會議室(濛洲街222號新公共服務中心20樓)進行現場報名,并上交以下材料:
①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需提供《2017慶元縣公開招聘高中歷史、高中地理教師報名表》、身份證、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省外高校畢業生可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②歷屆畢業生需提供《2017慶元縣公開招聘高中歷史、高中地理教師報名表》、身份證、畢業證書、教師資格證書或全國統考的《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和普通話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③繳納考試考務費80元/人。
④每個崗位報名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不足1:3的將不開考或核減相應的計劃數。
2.筆試
筆試科目為學科專業知識一門,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課堂教學能力測試
①根據筆試成績,按1∶3的比例確定課堂教學能力測試對象。
②課堂教學能力測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③課堂教學能力測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為60分。課堂教學能力測試不合格者不得入圍體檢、考察。
④課堂教學能力測試采用上課的形式進行。
四、確定招聘入圍人員
按考生筆試成績50%、課堂教學能力測試成績50%的比例計算綜合成績。然后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若綜合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者排位在前)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五、體檢、考察
體檢參照人社部、國家衛計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體檢費用自理,體檢時間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考察按《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執行 。
體檢、考察有放棄或不合格的,在該崗位(專業)課堂教學能力測試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公示、聘用
體檢、考察后,擬聘用對象在慶元縣教育網、慶元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公示7天。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不影響聘用的,按聘用審批權限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報考人員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資格。擬聘用對象若有放棄,是否遞補由縣教育局和人力社保局研究決定。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憑畢業證書辦理聘用手續,2017年8月20日前不能提供畢業證書的,取消聘用資格。
七、其它事項
1.考生應對自己所填報資料的真實性負責,誠實應聘。對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它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考試考核過程中作弊等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將取消應聘資格。對已聘人員,一經查實,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2.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執行。
3. 被聘用人員須在慶元服務滿五周年(含試用期一年)。
4. 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應屆畢業生一年內不能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予以解聘。
5.本次招聘需公開的信息將在慶元教育網、慶元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上公布。
本公告由慶元縣教育局、慶元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慶元縣教育局人事科 0578-6121393
慶元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管理科 0578-6122610
慶元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慶元縣教育局
2017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