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審查時,驗原件收復印件)
考生報名時,請按如下順序裝訂復印件材料:
1.報名表(貼照片、個人簽名)。
2.身份證。
3.畢業生推薦表(函)(加蓋學校“畢業生分配辦公室”或“學生就業指導中心”或“學生處”公章,研究生的推薦表加蓋“研究生院〈處〉”的公章亦可)。
4.成績單
5.教師資格證書。如報名時暫無法提供,須就本人教師資質提供承諾書,承諾畢業后1年內取得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并在辦理聘用備案手續時提供教師資格證,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6.學歷學位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報考的必須提供全日制本科階段學歷學位證)
7.其它獲獎證書、作品等資料
8.職位條件要求的其他詳細證明材料
9.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請提供相應材料
(1)留學歸國人員
(2)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的畢業生
(3)軍隊院校地方班畢業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