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因2017年溫州市春季教師資格認證將往年的兩次認證合并為一次,并延期到2017年6月底進行,現就往屆畢業生應具備教師資格證書的報考條件調整為應具備教師資格證書或國家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書》,并且于2017年7月31日之前必須取得教師資格證書。
特此通知。
平陽縣教育局
平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5月2日
2026國考·省考課程試聽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