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招辦、有關學校:
根據省考試院文件通知,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錄取照顧資格申報及審核工作近日進行。區招辦需將初審確認后的相關考生資格信息進行公示,于2017年5月15日前通過“高招管理系統”完成信息錄入工作。各區招辦和相關學校應加大宣傳力度,將政策及辦理辦法向考生宣傳解讀到位,按程序為符合條件的考生辦理相關手續。此項工作時限性強,逾期不予以受理,要防止考生因不了解政策而錯過辦理時間?,F就做好考生“注意錄取”工作通知如下:
一、注意錄取政策
2017年我省高招照顧錄取政策詳見附件《關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錄取照顧資格申報及審核工作的通知》(閩考院普〔2017〕9號)。
二、辦理辦法
(一)《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注意錄取”考生登記表》、《福建省高職單招“注意錄取”考生登記表》(以下均簡稱《“注意錄取”考生登記表》),考生可從福建省教育考試院門戶網站(www.eeafj.cn)-數字服務大廳-高考高招欄目中下載。表中市、區、考生號、姓名、性別、出生年月、籍貫、學習或工作單位、家庭住址等由考生本人填寫,其他獲獎欄目考生不必填寫,由有關單位填寫。
(二)普通高考屬烈士子女的考生,一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持有關證件先前往區民政局填寫蓋章,再到市民政局優撫處(廈門市湖濱北路67號)蓋章,辦理時間:4月24至28日正常工作時間。
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屬殘疾人民警察或一級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子女的,提供由公安、司法、人事或民政部門頒發的民警因公犧牲或傷殘證明,有效父(母)子(女)關系證明,由主管部門政治機關(或人事部門)在“注意錄取”登記表中填寫并蓋章。其中:市公安局人事處(新華路45號,廈門市公安局1號樓1116室),辦理時間:4月24-28日正常工作時間。
(三)普通高考的應屆高中畢業生,在2015年1月1日前,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以下獎項的:
1.數、理、化、生、信息五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
2. 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省賽區一等獎和全國一、二等獎;
3.“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全國一、二等獎;
4.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全國一、二等獎;
5.國際科學與工程大賽和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獲獎;
6.參加重大國際體育比賽或全國性體育比賽取得前六名。
以上考生應提供本人獲獎證書(獎狀)原件和復印件,將《“注意錄取”考生登記表》交所在學校填寫獲獎項目,學校匯總后校領導簽字并加蓋學校公章,由學校派人統一送教育局有關部門簽字蓋章(須附證書復印件,復印件上學校應注明“原件復印”并加蓋公章,下同)。4月28日前請各校前往辦理時請事先與教育局有關部門聯系。
(四)普通高考符合條件申請享受錄取照顧的少數民族考生,向報名點領取《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少數民族考生資格審核申請表》和《“注意錄取”考生登記表》,如實填寫相關內容,并在《申請表》中的“誠信承諾”欄內簽字后,持表格及戶口本、身份證等前往戶籍所在地的區教育局辦理審核及蓋章。
(五)普通高考的臺籍(含金門、馬祖)考生,持戶口本原件、復印件(如考生與父母不同戶口本的還應持派出所出具的親屬關系證明或證明親屬關系的公證書)和《“注意錄取”考生登記表》前往戶籍所在地設區市人民政府臺灣事務辦公室(廈門市臺辦地點:白鷺洲路團結廈門503),由臺辦經辦人填寫并蓋章。辦理時間:4月24日至5月2日正常工作時間。
(六)普通高考屬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的考生,須持歸僑證(或有關檔案材料及相關單位證明)和親屬關系證明(如戶口本等,其中認定華僑身份時還應提供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注銷戶口證明)前往市僑辦僑政處(白鷺洲路16號團結大廈7樓)審核并開具證明,將證明原件粘貼在《“注意錄取”考生登記表》背面,上交報名點即可。辦理時間:4月24至28日正常工作時間。
(八)普通高考應屆高中畢業生,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省級優秀學生稱號,或考生本人屬省部級以上勞模(先進工作者)、榮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的,須向報名點出示獲獎證書(獎狀)的原件和復印件,將復印件粘貼在《“注意錄取”考生登記表》背面,上交報名點。
(九)普通高考考生屬自謀職業的退役士兵,由區民政局出具證明,將證明原件粘貼在《“注意錄取”考生登記表》背面,上交報名點。
(十)普通高考應屆高中畢業生,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國家二級運動員以上稱號,或退出部隊現役的考生,在《“注意錄取”考生登記表》背面相關欄目打“√”,并上交二級以上運動員證件復印件或退役證復印件。
(十一)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軍人的子女,駐國家確定的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二類以上島嶼工作累計滿20年的軍人的子女,在國家確定的四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或者解放軍總部劃定的特類島嶼工作累計滿10年的軍人的子女,在飛、停飛不滿1年或達到飛行最高年限的空勤軍人的子女,從事艦艇工作滿20年的軍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崗位工作累計滿15年的軍人的子女,以福建省軍區審核通過的名單為準。
(十二)普通高考考生,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子女的,由區以上(含區級)公安局出具證明,在《“注意錄取”考生登記表》背面相關欄目打“√”,附證明原件。
(十三)普通高考考生,屬“5A級青年志愿者”,考生須向報名點出示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將復印件粘貼在《“注意錄取”考生登記表》背面,上交報名點。
三、其他事項
(一)符合照顧錄取條件的考生應于5月3日之前完成相關手續辦理事宜,并將相關表格、證件資料上交報名點。
(二)經與有關部門聯系,各部門確認辦理時間如下:
1.廈門市教育局基教處、體衛處:接待市直屬學校辦理考生證明時間為4月26-28日的正常上班時間。
2.省、市見義勇為先進分子或其子女的考生,因須前往福建省見義勇為基金會(在福建省公安廳附近)開具證明,廈門市見義勇為促進會提醒考生應在4月24至26日前到市見義勇為促進會咨詢辦理有關事宜,市見義勇為促進會地址:思明區新華路45號(市公安局)1號樓9樓926室)。
4.未注明辦理時間的其他部門,請考生(學校)于5月3日前正常工作時間前往辦理。
請考生(學校)特別注意辦理時間,逾期將不予受理。
四、信息上報及公示
各報名點應于5月4日前將《“注意錄取”考生登記表》匯總,按考生報名號順序整理上交區招辦,并在學校網站公示本校享受照顧政策類別及具有相應資格的考生。各區招辦應于5月9日前會同區招生監察人員對材料嚴格按照顧錄取政策進行審核,對不符合條件的考生要堅決取消其注意錄取資格,并反饋給有關學校。審核完畢后,應按考生報名號順序錄入《“注意錄取”考生花名冊》,連同考生注意錄取材料上報市招辦,并在區教育局網站公示本區享受照顧政策類別及具有相應資格的考生。
廈門市招生考試委員會辦公室
2017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