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定,我單位擬按其中第十一條第二款規定聘用郝凡浩等同志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擬聘用人員公示如下:
公示時間:從2017年4月17日至2017年4月25日,共7個工作日。
在公示期限內,有關人員均可實事求是向我單位人事處或紀檢辦反映公示對象存在的問題,在反映時應署真實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來信的有效時間以發信時的當地郵戳為準。
監督電話:0571-28877288 (浙商大人事處)
0571-28877065 (浙商大紀檢辦)
通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園區學正街18號浙江工商大學人事處(或紀檢辦)
郵政編碼:310018
浙江工商大學
2017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