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201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經過兩次復試,多次錄取,部分已完成,現予以公示(見附件)。公示時間為4月17日―4月26日。公示期內如有異議,請以書面形式向研究生院反映。
非全日制考生一般不需簽訂定向協議,也不需調檔。如需簽訂定向協議,自行下載附件2,把其中的“全日制”字樣改為“非全日制”字樣。
定向協議上交截止時間為2017年4月28日下午5點,過期不交者按非定向錄取,畢業時按非定向就業。已經提交定向協議的按定向錄取。錄取結果一旦上報錄取類別不再變動。在校期間及畢業時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解決。
監督電話:0373-3329034(研招辦),0373-3325862(校紀委辦公室)
研招辦
2017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