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廣東省國家公務員調任、轉任工作暫行辦法》(粵人發〔2003〕266號)等文件規定,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肇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決定在全省范圍內公開選調公務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職位和人數
本次在全省范圍內公開選調人數為13名,具體職位詳見《2017年肇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開選調公務員職位表》(附件1)。
二、選調條件
(一)參加選調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勤奮敬業,品行端正;
2.在全省范圍內具有公務員身份,已完成公務員登記且在編在崗(聘任制公務員除外);
3.年齡在35周歲以下,報考年齡計算截至到2017年3月31日(曾在工商部門工作滿2年的,放寬至38周歲以下);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或國家承認的研究生學歷(曾在工商部門工作滿2年的,放寬至國家承認的本科學歷);
5.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和市、縣、鄉鎮機關3年以上公務員工作經歷(含試用期,根據中央和省有關規定,有服務年限要求的,還需要滿服務期限),基層工作經歷計算截至2017年3月31日,具體請參照《報考指南》(附件2);
6.近兩年以來公務員年度考核結果均為稱職或以上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本次選調: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期限的;
3.原工作單位不同意轉任或者不符合公務員轉任規定的;
4.按照有關規定,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5.尚在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的;
6.選調對象不得具有選調轉任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規定必須回避的情形;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選調程序
本次公開選調按照報名、資格審核、考試、體檢、組織考察、公示和辦理轉任手續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7年3月29日-4月8日。
2.報名方式:
(1)網上報名(3月29日至4月8日)。報考人員須將報名所需材料原件掃描電子版發送至肇慶市工商局單位郵箱(郵箱:zqrjk@gdgs.gov.cn)。報考人員必須真實、準確地提供本人有關信息、證件、證明等材料,凡弄虛作假者,將取消選調資格并追究相應責任。
(2)現場報名(4月7日、8日,8:30-12:00、14:30-17:30)。報考人員備齊報名所需材料,到肇慶市端州區二塔路68號市工商局一樓大堂進行現場報名。
3.報名需提交的材料(收取材料均一式一份):
(1)《2017年肇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表》(附件3)A4紙雙面打印;
(2)報考人員本人身份證、戶口本(首頁和個人頁)、畢業證、學歷及學位證書,以上材料均需驗原件,收復印件;
(3)在職單位出具同意報考證明;
(4)《公務員登記表》(注明“與原件相符”字樣并加蓋單位公章,僅收復印件);
(5)近兩年公務員年度考核登記表(注明“與原件相符”字樣并加蓋單位公章,僅收復印件);
(6)《2017年肇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開選調公務員報考承諾書》(附件4);
(7)網上報名者提供一張近期大1寸免冠正面證件電子照片(照片文件應為*.JPG格式),現場報名者提供一張近期大1寸免冠正面證件照片。
(二)資格審核
對考生報名資格進行初審核,專業審查參照《廣東省2017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目錄》(附件5)進行。經資格初審查符合要求的人員請于2017年4月12日登陸肇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http://www.zqgs.gov.cn/)自行查閱。
(三)考試
考試分筆試和面試兩部分。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3位)。
1.筆試。筆試內容為案例考試一科,采取閉卷方式進行,重點測試報考者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
2.面試。筆試結束后,原則上按選調職位人數1:3的比例從筆試成績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對象(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際合格人數確定面試對象),面試前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對面試對象進行資格復審。
筆試時間、資格復審時間、面試時間均另行通知。
(四)體檢和考察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計算總成績,依總成績高低順序,按擬選調職位人數等額確定體檢人選,體檢工作按公務員招錄的標準進行。
體檢通過后,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按照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有關規定,對其政治思想、道德修養、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進行考察,重點對考察對象的個人檔案進行嚴格審核,全面核實其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
(五)公示和轉任
經考試、體檢、考察合格后確定為擬選調人員,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網站上公示7天后無異議的,按公務員轉任程序辦理轉任手續;未獲選調的,不再另行通知。如出現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放棄體檢、考察、錄用資格的,可依次遞補體檢、考察人選。公示中發現問題不予錄用的,可依次遞補。是否遞補體檢、考察人選,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研究決定。
四、其他
(一)選調對象在報名、考試、體檢、考察、公示過程中如有弄虛作假行為的,一經發現立即取消選調資格,并報有關部門進行相應處理。
(二)本次選調不收取任何費用。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解釋。
肇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3月2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