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全省事業單位
2017年定向招聘農村基層服務項目服務期滿高校畢業生工作的公告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印發<關于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的意見>的通知》(中發〔2016〕9號)文件精神,根據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財政部、共青團中央《關于統籌實施引導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服務項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09〕42號)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令第6號),為進一步健全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的服務保障機制,鼓勵畢業生到鄉鎮特別是艱苦邊遠鄉鎮事業單位工作,經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研究,決定2017年全省事業單位定向招聘我省農村基層服務項目服務期滿的高校畢業生800名。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此次定向招聘的對象為參加我省農村基層服務項目服務期滿且服務期間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高校畢業生,具體招聘對象如下:
(一)“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2014年云南省教育廳公開招聘的,截至2017年4月1日仍然在職在崗的“特崗教師”;2012年、2013年由省教育廳公開招聘的,服務期滿三年,取得《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服務證書》,未轉為正式在編教師且至今未進入黨政機關、國有企業和事業單位的“特崗教師”。
(二)參加“三支一扶”計劃的高校畢業生:2015年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統一招募的,年度考核合格,且截至2017年4月1日仍然在職在崗的“三支一扶”大學生;2013年、2014年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統一招募,服務期滿兩年,取得《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至今未進入黨政機關、國有企業和事業單位的“三支一扶”大學生。
(三)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國家項目和地方項目的高校畢業生:2015年由共青團中央、共青團云南省委及各州(市)團委招募的,年度考核合格,且截至2017年4月1日仍然在職在崗的參加“西部計劃”國家項目和地方項目的高校畢業生;2012年(限服務期為三年的)、2013年、2014年由共青團中央、共青團云南省委及各州(市)團委招募,服務期滿兩年且考核合格,至今未進入黨政機關、國有企業和事業單位的“西部計劃”志愿者。
二、招聘崗位
本次招聘崗位有州(市)、縣(市、區)、鄉(鎮)所屬事業單位崗位800個,詳見附件2。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本次定向招聘納入各地各部門當年的公開招聘計劃,設定向招聘崗位進行招聘。各州市可根據需要,參加省人社廳統一筆試服務。請各位考生關注各州市和有關部門的公開招聘公告。
附件:1.定向招聘應聘人員情況審核表
2.云南省事業單位2017年定向招聘農村基層服務項目服務期滿高校畢業生崗位計劃分配表
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17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