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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國務院印發《關于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意見》整合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兩項制度,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專家認為,這一政策的核心在于“公平”二字,是推進醫藥療衛生體制改革、實現城鄉居民公平享有基本醫療保險權益、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增進人民福祉的重大舉措。
深度解析
[基本原則]
一是統籌規劃、協調發展。把城鄉居民醫保制度整合納入全民醫保體系發展和深化醫改全局,突出“醫保、醫療、醫藥”三醫聯動,加強制度銜接。
二是立足基本、保障公平。立足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城鄉居民負擔和基金承受能力,充分考慮并逐步縮小城鄉差距、地區差異,保障城鄉居民公平享有基本醫保待遇。
三是因地制宜、有序推進。加強整合前后的銜接,確保工作順暢接續、有序過渡,確保群眾基本醫保待遇不受影響,確?;鸢踩椭贫冗\行平穩。
四是創新機制、提升效能。堅持管辦分開,完善管理運行機制,深入推進支付方式改革。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調動社會力量參與基本醫保經辦服務。
[原因分析]
目前醫保體系城鎮職工醫保、城鎮居民醫保、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三項制度并行,職工醫保和居民醫保歸人社部門管理,新農合歸衛生部門管理,管理職能交叉,效率低下。特別是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在醫療支出逐年加大、財政籌資有增無減的趨勢下,結余資金得不到充分使用,重復投入現象嚴重。結果是既分割了基本醫保覆蓋范圍,又制約了醫保效率。
現在越來越多的農村人口在城鎮工作生活,越來越多的農村老年人隨子女定居城鎮,醫保這樣的基本公共服務如果繼續“割據而治”,就無法應對人口老齡化、人口流動加快的新形勢。到城鎮定居的打工者和農村老年人,很可能因為異地看病無法享受醫保而不敢遷移,其結果是制約了人口的合理流動,甚至影響新型城鎮化進程。
[意義分析]
整合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兩項制度,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醫保制度,是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實現城鄉居民公平享有基本醫療保險權益、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增進人民福祉的重大舉措,對城鄉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具有重要意義。
建立城鄉居民醫保制度,有利于推動保障更加公平、管理服務更加規范、醫療資源利用更加有效,促進全民醫保體系持續健康發展。
[對策措施]
對此,專家認為:
一要統一覆蓋范圍。城鄉居民醫保覆蓋除城鎮就業人口以外的其他城鄉居民。允許參加職工醫保有困難的農民工和靈活就業人員選擇參加城鄉居民醫保。
二要統一籌資政策。堅持多渠道籌資,合理確定城鄉統一的籌資標準,完善籌資動態調整機制,改善籌資分擔結構。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個人繳費標準差距較大地區可采取差別繳費的辦法逐步過渡。逐步建立個人繳費標準與城鄉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銜接的機制。
三要統一保障待遇。逐步統一保障范圍和支付標準,政策范圍內住院費用支付比例保持在75%左右,逐步提高門診保障水平。妥善處理整合前后特殊保障政策的銜接,逐步縮小政策范圍內支付比例與實際支付比例間的差距。
四要統一醫保目錄。各省根據國家有關規定,遵循臨床必需、安全有效、價格合理、技術適宜、基金可承受的原則,在現有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目錄的基礎上,適當考慮參保人員需求變化,制定統一的醫保藥品和醫療服務項目目錄。
五要統一定點管理。統一定點機構管理辦法,強化定點服務協議管理,健全考評機制,實行動態準入退出。對社會辦醫采取一視同仁的政策。
六要統一基金管理。執行統一的基金財務制度、會計制度和基金預決算管理制度,強化內控管理、外部監督制度,推進付費總額控制,健全基金運行風險預警機制,合理控制基金結余,防范基金風險,提高使用效率。
文章素材
[標題示例]
醫保統一 讓城鄉居民更安心
“統一城鄉醫保”以公平覆蓋更多國人
統籌城鄉醫保保障醫療公平
[開頭示例]
所謂“統一城鄉醫保”,簡言之,就是實現新農合即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與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的并軌。長期來,參加新農合的農村人口,不僅僅在看病時報銷比例低,更是在進城看病方面承擔著非常大的生活壓力,尤其是新農合進入到大城市的“省級三甲醫院”看病時,報銷比例平均只有30%左右。這樣不公平、不合理的醫保制度,讓我國的農村戶籍人口成為弱勢群體中的弱勢群體,也讓不富裕的生活進一步平添了“大病致貧”、“大病返貧”的幾率。
[結尾示例]
破除城鄉戶口差異,不能僅改一個名稱——將依附在城鄉戶籍上的社會福利統一化,才是本質要求。而上?,F在完成城鄉居民醫保并軌工作,應該說不算早也不算晚。需要重申的是,在還原社會公平正義這事上,從來沒有遲到之說,因此,筆者希望能有更多的還有沒完成城鄉居民醫保制度并軌的地區,要抓緊推動這一政策的落地,以讓公平正義覆蓋更多的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