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院工作需要,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財政部人事教育司關于廈門國家會計學院2017年招聘計劃的批復》和《廈門國家會計學院在編人員招聘錄用辦法》等文件精神,現面向全國公開招聘編制內工作人員。
一、公開招聘原則
(一)堅持按需設崗、按崗招聘的原則;
(二)堅持德才兼備的原則;
(三)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公開招聘崗位及要求
擬公開招聘13個管理人員或一般專業技術人員崗位,具體招聘崗位及要求詳見附件。
三、公開招聘基本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未受過刑事或行政處分;
2.有較好的團隊合作精神,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具備擬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和專業技能;其中,海外學歷需要獲得教育部認證;
4.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心條件;
5.特殊崗位應符合國家對職業準入資格的要求;
6.年齡一般在35歲以下,確屬學院需要的專業技能人才,經學院研究同意可適當放寬年齡限制;
7.具備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四、公開招聘程序(管理人員或一般專業技術人員)
1.制定招聘方案。經學院黨委會研究,確定學院年度公開招聘工作方案。
2.發布招聘信息,接受應聘者報名。學院組織人事部門通過學院門戶網站、廈門人才網等發布公開招聘信息,接受報名。報名時間為2017年3月13日至24日。
3.資格審查。學院組織人事部門根據錄用標準和要求對應聘材料進行篩選,確定符合資格的應聘人員名單。各崗位資格審查合格人數與擬聘人數的比例如未到達3:1比例,則按比例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該類別崗位的應聘人員經征求意見后可以調整至其他類別崗位。
4.筆試和面試。
擬于4月上旬組織筆試、面試工作。
(1)筆試環節:設一門綜合基礎考試,主要考察應聘人員適應崗位要求的基礎知識水平。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及格分為24分。筆試名單、時間和地點在學院官網上公布。
(2)面試環節:面試分基本素質和業務素養兩部分,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專業素質和業務潛能。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及格分為36分。面試名單、時間和地點在學院官網上公布。
(3)應聘人員總成績由筆試、面試成績相加,根據成績排名按擬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聘人選,擬聘人選各項成績均不得低于各單項及格分。
5.確定擬聘人選。學院組織人事部門將筆試、面試和評估等環節的考核結果匯總提交學院醞釀研究,擇優確定擬聘人員名單。
6.考察和體檢。擬聘人員確定后,學院將組織對擬聘人員進行考察,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政治思想、職業道德、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等情況,采取調閱檔案資料、走訪談話、情況核實等形式進行。同時,通知擬聘人選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相關規定執行,個別體檢不合格者需再經醫院進行復檢,復檢不合格者取消擬聘資格。
7.辦理錄用手續。經考試、考察、體檢合格后確定的擬聘人員,將在學院網站公示10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者辦理聘用手續。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公開招聘的組織領導及工作紀律
1.學院2017年公開招聘人員工作在學院黨委的統一領導下進行。
2.學院公開招聘要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的有關規定,堅持原則,規范操作,嚴肅工作紀律,嚴格實行回避制度。
3.學院紀委負責整個公開招聘工作的監督檢查,對舉報和申訴進行調查查處。對應聘資料弄虛作假或在考核過程中作弊的應聘人員,一經查實,將取消其應聘資格。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處理。
六、公開招聘過程中的其他說明事項
1.資格審查及筆試、面試等環節的結果將通過學院網站公布,不再電話通知,請應聘者留意查閱。
2.已報名應聘,但未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此次公開招聘的任何一個工作環節者,視同放棄應聘資格。
3.報名方式:
(1)應屆畢業生,請將報名表、就業推薦表、成績單(需有學校教務部門蓋章)、身份證及相關證書的掃描件發送電子郵件到我院指定郵箱或將復印件郵寄到我院(請在郵寄材料封面注明“應聘”)。
(2)在職人員,請將報名表、畢業證書、學位證書、身份證及相關證書的掃描件發送電子郵件到我院指定郵箱或將復印件郵寄到我院(請在郵寄材料封面注明“應聘”)。
六、聯系方式
聯系人:嚴老師
電話:0592-2578082
Email:hr@xnai.edu.cn
聯系地址:廈門市思明區環島南路4001號廈門國家會計學院黨委辦公室(學院辦公室)
郵編:36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