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在提供方便時,也增大了受侵害風險;要對自己的錢袋子負責,就得增強防騙能力
信用卡盜刷
信用卡盜刷,是近年來頻發的犯罪事件,并有增多的趨勢。以北京二中院為例,2012年至2014年共受理銀行卡盜刷案件8件,到2015年,此類案件的數量驟升至29件。
而遇到這種事,不少人往往會自認倒霉,不去維權。
與銀行打交道難
不維權不是心服口服,而是因為成本高、麻煩多。第一道坎兒就是與銀行打交道難。不少受害人都有這樣的感受,與銀行交涉時會遇到很多類似刁難的要求。比如某銀行規定,消費者疑似遭遇盜刷,要第一時間聯系客服。“第一時間”怎么量化?事發的那一剎,還是一小時?最關鍵的取證環節上,有銀行要求“客戶保留和提供非本人交易的相關證明”。這就得要求受害者就近去POS機刷上一筆。如果受害人身處荒郊野嶺,上哪去證明“我卡在我身”?還有,銀行有時以到人民銀行上傳個人不良征信記錄為由,要求受害者盡快替賊還賬,這就讓受害者覺得十分不爽。
如果銀行方面在安全提醒上更周到些,效果會大不同。
有人說,銀行的主業是提供金融服務,在取證、調查上面費力太多,并不現實;以營利為目的的性質,決定了它要求被盜人及時還款,這也是不得已。確實,銀行的行為有其合乎邏輯之處,但消費者其實是希望銀行能夠提供更加人性化的服務,而不是冷冰冰的。如果銀行方面在安全提醒上更周到些,在處理時多從受害者角度考慮,效果會大不同。
有一點需要明確的是,真正的壞人,既非銀行眼里的客戶,也非客戶眼里的銀行,而是盜賊。對付信用卡盜刷,從根本上需要公安部門嚴厲打擊。被害人保留第一手信息、原始證據,銀行對資金運轉、調撥、支付方式進行確認,在此基礎上,公安部門整合人力、物力、專業技術以及跨區域協調等資源,三方合力,才能將賊給揪出來。
現代社會是風險社會,信用卡是現代經濟的產物,提供方便的同時也增大了受侵害的風險。消費者的方便不是理所應當,而是與風險緊密掛鉤的。要對自己的錢袋子負責,就得增強風險意識和防騙能力,比如妥善保管卡片,到正規商場消費,不隨便蹭免費無線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