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監管有力、懲處嚴厲,才能讓第三方不敢貿然與排污企業“同流合污”,而只能靠自己的治污實力找活路
河北省日前發布《關于推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實施意見》。自去年初國務院發布《關于推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見》后,已有十幾個省份出臺這樣的實施意見。看來,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正在迎來好時候。
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核心,就是將“誰污染、誰治理”的模式變成“誰污染、誰付費、第三方治理”。“第三方治理”,就是讓專業的人做專業的事,既提高效率,降低成本,還能帶動環保產業發展。
但理論與實踐往往存在不小的落差。當前最突出的問題是,第三方在治污過程中,擺不好自己的位置——有的“吃人的嘴短,拿人的手軟”,生生變成了對甲方有求必應的弄虛作假者;出了環境問題,有的第三方拒不認賬,與排污企業互相推諉、指責。諸如此類的“不清不楚”,把第三方治理的池子攪渾了,與公眾期望的“各司其職、運行有序”還有差距。倘若放任第三方服務機構數據造假,就會導致“劣幣驅逐良幣”,敗壞行業公信力。
理論上順理成章、制度上設置周密的東西,在實踐中卻容易變成一筆糊涂賬,原因在于監管不到位。只有監管有力、懲處嚴厲,才能讓第三方不敢貿然與排污企業“同流合污”。唯有如此,才能督促他們通過踏實的治污找活路。
因此,此次河北省發布的實施意見就明確規定:公眾若發現有違法可隨時舉報;建立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機構的誠信檔案;定期公布黑名單等。更可喜的是,諸如此類的懲戒措施,在很多地方已經付諸實施了,比如廣西,最近就對15家環評機構予以通報批評并責令其限期整改。這樣的通報批評多了,黑名單制度嚴厲了,日后哪怕排污企業以重金相誘,第三方治污者也不敢鋌而走險,自毀前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