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以來,包括貧困地區在內的艱苦邊遠地區縣鄉事業單位“招人難”“留人難”問題一直比較突出。為鼓勵和引導優秀人才到艱苦邊遠地區縣鄉事業單位干事創業,解決艱苦邊遠地區吸引、留住人才難的問題,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近日印發《關于進一步做好艱苦邊遠地區縣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提出了進一步做好艱苦邊遠地區縣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政策措施和要求。
“《通知》包括實施范圍、合理設置招聘條件、改進招聘方式方法、完善激勵保障措施、嚴密組織實施等五個部分,共16條,從年齡、學歷、專業、戶籍等四個方面作出‘三放寬、一允許’的規定。”人社部有關司局負責人介紹說。
“三放寬”即放寬年齡,招聘縣鄉事業單位管理人員和初級專業技術人員,年齡可以放寬到40周歲以下;放寬學歷,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學歷最低可以到高中、中專(含技工學校),但不突破行業職業準入對學歷的要求;放寬專業,招聘鄉鎮事業單位管理人員,可以不作專業限制,招聘縣鄉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可以適當放寬專業要求。“一允許”即允許明確戶籍要求。基層普遍反映,外地人才不愿意來,招來了也留不住?!锻ㄖ诽岢?,可以拿出一定數量的崗位面向本縣、本市或其他周邊縣市戶籍人員(或者生源)招聘。
同時,鄉鎮事業單位招聘大學本科以上畢業生,縣級事業單位招聘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者碩士以上學位人員,以及行業、崗位、脫貧攻堅急需的緊缺專業人才,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采取面試、組織考察等方式公開招聘。對“三支一扶”人員、大學生村官、西部志愿者等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和退役士官士兵,可以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專項招聘,并增加工作實績在組織考察中的權重。
那么,如何能讓人才“留得住”,調動人才服務艱苦邊遠地區的積極性?
《通知》提出,要積極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搭建干事創業平臺,適當提高艱苦邊遠地區縣鄉事業單位中、高級專業技術崗位設置比例。招聘高層次專業技術人員,可以采用特設崗位的辦法,不受崗位結構比例限制。在崗位晉升、職稱評審等方面,向縣特別是鄉鎮事業單位傾斜,具體辦法由省級組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研究制定。
此外,落實鄉鎮工作補貼、艱苦邊遠地區津貼、高海拔地區折算工齡補貼、大中專畢業生到艱苦邊遠地區縣鄉工作提前轉正定級并高定工資、帶薪年休假制度等政策,采取有力措施改善工作、生活條件,幫助解決實際困難,加強人文關懷。
《通知》還注重拓寬縣鄉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業發展空間,積極選派業務骨干到上級單位或者發達地區掛職鍛煉、跟班學習,注重選拔優秀鄉鎮站所負責人進入鄉鎮領導班子,大力表彰甘于奉獻、實績突出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鼓勵他們扎根基層、服務群眾。
“對放寬條件招聘的人員,用人單位可以視情況在聘用合同中約定3—5年最低服務期限,并明確違約責任和相關要求。在最低服務期限內,其他單位不得以借調、幫助工作等方式將其借出或調走。”有關負責人說,“與此同時,全面落實公開招聘各項紀律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出現因人畫像、人情招聘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