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多所小學的抽樣調查顯示,有八成小學生希望成為網紅,一些家長甚至為孩子報了“網紅培訓班”。然而與此同時,一些網紅的表現卻令家長們失望,炫富、炫身材、爆粗口,甚至還有一些少兒不宜的淫穢色情內容。如果任由這類內容主導青少年的價值觀,將是互聯網作為一種文化的失敗,也是成年人社會的失職。
網紅作為互聯網文化的產物,從一開始就有著草根化、粉絲化的特點。他們最早是一類網絡名人,或者熱點新聞的主角,其中不乏勵志型人物,比如“布鞋院士”“最美教師”等。然而,隨著一些人刻意“博出位”吸引大量粉絲,一些商業公司從中嗅到商機,靠炒作、制造話題等模式“吸睛、吸粉、吸金”,開啟了一個泥沙俱下的時代。與這些網紅的走紅模式不同,當前這一輪網紅經濟在內容策劃上更加精準,粉絲運營更加商業化,網紅本身的形象和能力要求也更高。
網紅之所以能夠開啟一種互聯網經濟模式,有其深厚的社會心理基礎,即網民的自我認同。在網紅們和粉絲之間,有著某種微妙而又息息相關的情感體驗。當眾多粉絲看到自己所認同的網絡偶像日益走紅,粉絲數量噌噌上漲,那種巨大的心理滿足感足以讓他們傾囊相助,紛紛“打賞”。
正因為網紅的一舉一動和無數互聯網用戶的“體驗”息息相關,決定了人們不能僅僅將其作為一種商業模式,還應作為需要引導和規范的社會文化現象。移動互聯時代,影響力越大,社會責任越大。尤其是考慮到那些關注網紅且深受影響的青少年,網紅經濟更應有益于世道人心。從公眾的角度,網紅就是那些通過網絡走紅的人。既是能在自身的專長領域發揮到極致的草根達人,比如通過寫作成名的當年明月、南派三叔等人,也有憑借爆料隱私、行為出格、裝萌邀寵走紅的各色人等。甄別良莠、擇其善者而從之,應該成為社會公眾的自覺意識。
互聯網的興起蕩平了傳統社會的成名壁壘,創造了成為公眾人物的平等機會,使每個人都可以憑自己獨特的才能獲取關注度和影響力。在這一過程中,網紅需要善意運用自身影響力、主動維護社會公序良俗,讓網紅經濟真正成為創業創新時代的一道風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