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印發的《浙江省2017年選拔高職高專畢業生進入本科學習工作實施細則》規定,2017年我校繼續面向全省高校選拔優秀應屆普通高職高專畢業生進入我校相應專業學習(以下簡稱“專升本”)。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招生考試選拔原則,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招生計劃
2017年我校專升本招生計劃206人,其中文史類75人,理工類26人,經管類60人,法學類10人,藝術類35人,具體如下:
類別 | 專業代碼 | 專業名稱 | 計劃數 | 學費(元/年) | 英語要求 | 備 注 |
文史 | 1 | 漢語言文學 | 30 | 4800 | 無 | |
文史 | 2 | 公共事業管理 | 15 | 4800 | 無 | |
文史 | 3 | 行政管理 | 15 | 4800 | 無 | |
文史 | 4 | 社會工作 | 15 | 4800 | 無 | |
理工 | 5 | 輕化工程 | 20 | 5500 | 無 | 高職高專階段所學專業為染整技術、應用化工技術、有機化工生產技術、精細化學品生產技術、染織藝術設計的考生可報考。 |
理工 | 6 | 信息與計算科學 | 6 | 4800 | 無 | 高職高專階段所學專業為計算機應用技術、計算機網絡技術、計算機多媒體技術、計算機系統維護、計算機硬件與外設、計算機信息管理、網絡系統管理、軟件技術、圖形圖像制作、游戲軟件、軟件開發與項目管理、計算機網絡安全與管理、信息技術開發與服務、物聯網應用技術、信息安全技術、數字媒體技術的考生可報考。 |
經管 | 7 | 工商管理 | 30 | 4800 | CET三級 | 高職高專階段所學專業為財務管理、財務信息管理、會計、會計電算化、會計與統計核算、會計與審計、經濟管理、經濟信息管理、國際經濟與貿易、國際貿易實務、國際商務、商務經紀與代理、合作社經營管理、市場營銷、市場開發與營銷、營銷與策劃、醫藥營銷、電子商務、工商企業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商務管理、連鎖經營管理、物流管理、移動商務、旅游管理、旅行社經營管理、酒店管理、會展策劃與管理、休閑服務與管理、公共事務管理、行政管理、人力資源管理、國際質量管理體系認證的考生可報考。 |
經管 | 8 | 公共事業管理 | 15 | 4800 | 無 | |
經管 | 9 | 行政管理 | 15 | 4800 | 無 | |
法學 | 10 | 社會工作 | 10 | 4800 | 無 | |
藝術 | 11 | 服裝與服飾設計(服裝設計與營銷方向) | 35 | 10350 | 無 | 高職高專階段所學專業為服裝設計、服裝工藝技術、服裝陳列與展示設計、紡織品裝飾藝術設計、針織技術與針織服裝的考生可報考。 |
注:按照《浙江省2017年專升本各類別所含專業對照表》(詳見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有關文件)的對應關系,確定錄取類別及對應的高職階段所學專業要求。
二、報考條件
1、浙江省各級各類全日制普通高校高職高專應屆畢業。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身體健康,符合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共同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中所規定的報考要求。
三、報名與填報志愿
按照《浙江省2017年選拔高職高專畢業生進入本科學習工作實施細則》有關規定,在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網站(http://www.zjzs.net/)報名和填報志愿。
四、統一考試
1、考試科目:
招考類別 | 考試科目 |
文史、法學、教育、藝術 | 大學語文、英語 |
理工、經管、農學、醫學 | 高等數學、英語 |
2、各科滿分均為150分。
3、考試日期為4月16日,上午考高等數學、大學語文(9∶00~11∶30),下午考英語(14∶30~17∶00)。
4、考試由省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管理,各設區市招生考試機構具體組織實施,考點設在設區市。
5、命題、評卷工作由省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公布成績時間為5月上旬。
五、錄取原則
1、錄取工作貫徹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實行平行志愿,擇優錄取。
2、我校根據招生計劃,嚴格按省有關規定制定工作細則,綜合評價、全面考核、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省教育廳學生處于7月5日前審核確認擬錄取考生高職高專畢業資格,不能如期畢業者取消錄取資格;我校按審核通過的名單辦理錄取手續,并寄發錄取通知書。
六、學籍管理
1、報到注冊和學籍管理
新生憑“錄取通知書”和普通???高職)畢業證書(原件)報到注冊,缺一不予報到。專升本學生為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學生,學制兩年。學費按省物價局批準備案的收費標準執行。
新生憑“錄取通知書”辦理戶糧遷移手續。學生入學后不允許轉學、轉專業。畢業時發全日制普通本科畢業證書,文憑表述為“我校XX專業專科起點本科學習”,學習起止時間按入本科實際時間填寫,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學士學位。
2、入學資格復查
新生入學后,我校進行全面復查,對不符合報考條件、報到條件和錄取標準以及弄虛作假、違紀舞弊者,取消其入學資格,并報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七、其它
1、考生檔案由考生所在學校負責組建并密封,寄送至浙江理工大學招生辦公室。檔案材料應包括:考生高考錄取檔案及高職高專學習期間的檔案。
2、為做好我校“專升本”招生錄取工作,學校紀委、監察處將全程參與監督,同時自覺接受考生、家長與社會各界的監督,增強招生錄取的透明度和公開性,我校特設立監督電話:0571-86843028。
3.聯系方法:
地 址:杭州下沙高教園區2號大街928號(郵編:310018)
聯系電話:0571-86843333
學校網址:http://www.zstu.edu.cn
招生網址:http://zs.zstu.edu.cn
交通路線:地鐵:文澤路站(A出口);公交:B支4、K320可達。
2017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