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北湖區2016年公開選調工作人員,經筆試、面試、體檢,現將本次選調體檢合格進入考察對象名單公示如下:
考察對象(共8名)
1、區委組織部科員 黃婭瓊
2、區委組織部遠教中心科員 周俊杰
3、區人社局科員2 羅燕飛
4、區就業服務管理局科員 江名威
5、區發改局科員 李經文
6、區價格監督檢查局科員2 周井梅
7、區政府辦(法制辦)科員 朱文華
8、區企業養老保險站科員 唐祺
如對公示人選有異議,請于公示期內提出,過期不予受理。
公示時間:2017年2月28日至3月6日(7天) 受理電話:0735-2167129
根據郴辦發〔2015〕28號文件第11條:“從2014年起,新錄用鄉鎮公務員在鄉鎮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在此期間,鄉鎮公務員不得參加上級機關組織的公務員錄用、遴選、選調等考試,也不得轉任交流到上級機關。”規定,經請示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并報區委、區政府同意,決定取消區人社局科員1譚磊、區價格監督檢查局科員2羅霖昊、區政府辦(法制辦)科員段倩等三名同志的選調資格,不列入考察對象。同時,以上三個職位不再進行遞補。
北湖區考試錄用領導小組
2017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