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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監管“缺位”,不少地方村委會公章被村干部裝進了“口袋”,由此產生亂蓋章、人情章等公章上的腐敗問題。2017年初,有記者走訪河南省部分地市發現,一些鄉鎮矯枉過正,權力“越位”,“放錯位置的村委會公章”又被“挪了窩”,到了鄉鎮政府“柜子”里,成為鄉鎮政府“代管”的對象,有的已長達5年之久。 (2月6日 新華網)
綜合分析
表現
村委會的公章管理不嚴,村干部蓋章隨心所欲,不僅有人情章,甚至還有腐敗章。最突出的表現有兩種:一、沒有好處不蓋章,把公章視為卡群眾的工具,逼迫群眾就范,甚至以權謀私。二、有了好處亂蓋章,比如未經法定程序,村里就把土地使用權賣掉了,甚至出賣費用進了私人的腰包。
可見,受傳統“官本位思想”的影響,“掌大印”、“拿印把子”幾乎成為當官掌權的“代名詞”。從村民不請吃難以蓋章的痛苦,到村委會亂蓋章、人情章的現狀,讓村委會公章淪為了“別在褲腰帶上的權利”,成為基層腐敗的“主角”。如何管好印章,管住權利,成為了各級鄉鎮政府的“頭等大事”。
原因分析
為遏制農村腐敗,各地鄉鎮政府從加強“村帳鄉管”的包辦式管理,到“村章鄉管”的壟斷式管理,無不體現了鄉鎮政府治腐的萬般無賴與良苦用心,其初衷本是好的,其為民的用心更是顯而易見。此舉卻換來基層干部不滿,其原因有三:
其一,村委會屬于自治組織,換言之,鄉鎮對村民委員會工作只是指導,而“村章鄉管”就是直接干預,有違《村民委員會組織法》。
其二,“村章鄉管”是對村干部赤祼裸的不信任,導致村干部產生負面情緒,造成管理被動的困局。
其三,“村章鄉管”增加了村民的辦事成本與辦事時間,不利于村民不出村辦事,自然難以得到群眾理解與支持。
參考對策
綜上分析,“村章鄉管”絕非農村治腐的“良策”。而要遏制農村腐敗,尚需打好“組合拳”。教育專家總結:
首先,下好“自治”這盤棋,進一步完善村級自治管理制度,細化村級公章、經費使用的制度,補齊制度的“短板”方是上策。
其次,織好“監管”這張網。加大惠民政策的宣傳力度,加大村務公開、財務公開的力度,讓村民對權益一清二楚,充分調動村民的積極性,才能織好監管的“天羅地網”;
再次,管好“村干部”這個“主角”。樹立“德才兼備、業績突出、群眾認可”的選舉風向標,選好村干部,把好“入門關”;加大村干部的教育培養力度,特別是法律法規的學習,加大村干部反腐倡廉教育,避免村干部因不懂法而誤入犯罪雷區,抓好“培養關”;加大村級財務審計力度,加強基層巡查力度,抓實“管理關”;而唯有高揚處罰的利劍,對敢伸手者嚴管重罰,才能讓腐敗成為帶電“高壓線”。
最后,健全“機制”這個“法寶”。建立健全村級管理的長效管理機制,從人財管事等方面細化管理、注重考核、強化監管,才能讓真正牽住農村治理的“牛鼻子”,才能真正讓村委會成為群眾幸福的“加油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