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示例]
以河長制提升河湖保護水平
讓“河長制”迎來河湖治理美好春天
[開頭示例]
示例一
“我們既要綠水青山,也要金山銀山。寧要綠水青山,不要金山銀山,而且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這是習近平總書記所表達出黨和政府大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鮮明態度和堅定決心。誠然,建設生態文明是關系人民福祉、關乎民族未來的大計,是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重要內容。而河長制正是源于基層政府對生態文明建設的積極回應,旨在通過各級黨政領導擔任河長,依法依規落實地方主體責任,協調整合各方力量,促進水資源保護、水域岸線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環境治理等工作。
示例二
“河長制”三字在媒體上的曝光率頗高。中央兩辦印發的《關于全面推行河長制的意見》要求,到2018年年底前全面建立河長制。實踐中誕生的這一河湖管理制度,直指當前河湖治理軟肋,抓住了河湖治理的“牛鼻子”。
[結尾示例]
示例一
“良好生態環境是最公平的公共產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相信只要轉變觀念、明確職責、強化措施、因地制宜、強化監督、嚴格考核、落實追責,隨著“河長制”的全面實施,定能迎來河湖治理美好春天。
示例二
任何制度要想取得預期、預設的效果,最主要的還得靠執行。“河長制”作為近年來創新的一項環保好制度,有其先進、獨到之處。不過,再美好的制度,如果僅落實于口頭上、文件里,又有何用?所以,不是說只要設立河長了,河道從此就河清水潔、岸綠魚游了,關鍵還要看河長們是不是真正守土有責、守土盡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