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統一城管執法制式服裝和標志標識管理,絕不僅僅是‘換個形式’,根本目的是要通過統一服裝制式,進一步推進規范執法、文明執法!”李克強在1月11日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上強調。當天會議通過城管執法統一制式服裝和標志標識管理辦法,推進規范文明執法,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綜合分析
城管肩負著城市管理的職能,不僅履行著法律所賦予的執法職責,更承擔著服務群眾的責任。正如李克強總理在會議上所強調的,“城管是直接面對群眾、與群眾關聯較多的執法人員,他們的執法行為與百姓切身利益密切相關。”
近年來,隨著城市化的不斷推進,城管在城市綜合治理中扮演著越來越重要的角色。可以說,城管隊員的個人素質和形象在某種程度上直接代表并影響著當地政府的形象,而城管部門的執法能力,也間接反映著當地政府的管理能力。
由于種種原因,城管并未像公檢法機關、工商、稅務等執法司法部門一樣,擁有全國統一的制服,有些地方的城管制服甚至顯得“不倫不類”,以至于坊間流傳著對城管的調侃:遠看像警察,近看像保安,仔細一看原來是城管。
可以說,制服不統一、區分度不高、識別性不強,已經讓城管形象和城管執法陷入了較為尷尬的境地。而統一城管執法制式服裝和標志標識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將改變一些群眾對城管是“雜牌軍”的錯誤認識,同時更有助于提升城管隊伍的職業榮譽感,提高城管隊員對自身行為的約束力。
不能否認,近年來城管與執法對象沖突的情況在各地時有發生,演變為惡性刑事案件也并不少見。一些違規者不服執法、暴力抗法;也有一些城管隊員越權執法、粗暴執法。這種僵持的關系給城市管理帶來重大隱患,一個火星或許就會引起兩敗俱傷的嚴重后果??梢哉f,構建城管與執法對象之間的和諧關系,已經是各級城市不能回避的問題。
參考對策
總結,從城管的角度出發,要不斷“提高執法和服務水平”,通過規范執法、切實服務,不斷改善干群關系與執法形象。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要取得群眾的信任,只能實實在在地踐行為民理念,沒有任何捷徑。從被執法者與公眾的角度,則需要給予城管更多的理解與配合。事實上,拋開城市執法者的外衣,城管隊員也都是些普普通通、有血有肉的為生計而奔波的社會個體。
從城管與被執法者的關系出發,則需要更多的溝通。只有溝通,才能消除誤解。只有溝通,才能走向共贏。這種溝通一方面在于城市管理者能夠“解民情”,讓被執法者能夠參與到城市管理的決策中,另一方面更在于城市管理者能夠“恤民苦”,帶著溫情去執法,充分考量并保障被執法者最基本的生存權。只要公權力行使者能夠真誠地拿出“換位思考”的勇氣和決心,時刻為群眾著想、為群眾服務,群眾也必將感受得到,并給予充分的肯定與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