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山東省17個市中有15個市確定供熱價格不作調整,菏澤市作了調整,其居民供熱價格由20元/平方米上調到24元/平方米。
按照國家發改委有關規定,當煤炭價格變化超過10%后,應相應調整熱力出廠價格。北方許多城市在幾年前煤炭價格上漲之時,都紛紛調高了居民采暖費。但近幾年,煤炭價格大幅回落,特別是今年的價格較之2012年下跌了一半以上,但各地采暖費“只管漲,不管跌”,執行的依然是當年煤炭價格最高時的供熱價格,有的甚至還調高了價格。
對此,供熱企業紛紛給出漲價理由,不外乎兩種老生常談:一是企業成本上升,一是企業虧損。
誠然,供熱企業用電、用水以及人員工資上漲,管網改造,環保除塵、脫硫等投入,都會加大供熱成本,但這些成本到底是多少,賬單在哪兒?這些上漲的成本中哪些是合理的,哪些是不合理的?在相關數據不透明、政府部門沒有進行嚴格審計的情況下,那些因粗放式管理造成的熱力浪費和因高工資、高福利乃至****消費等所導致的生產、管理成本上漲,都難免會納入成本統計,讓消費者埋單。
“虧損說”也同樣值得追問。現在,許多熱企都是按整個供熱周期、機器滿負荷運轉來計算成本,但據業內人士透露,由于供暖季內每月的氣候不一樣,每月取暖所需的溫度也是不一樣的。大型鏈條爐排熱水鍋爐進入滿負荷運行的時間,一般是在上年12月底到下一年元月底近一個月的時間內,也即北方冬季最冷的時候,其余時間都是低負荷運行,可以節約大量成本。前一段時間,內蒙古呼和浩特市市民對供熱價格下調呼聲很高,但該市有關部門召開通報會稱:目前的供熱成本仍高于供熱均價,不具備下調條件。而記者在調查中發現,該市熱電聯產供暖利潤并不差,6個月供暖期,其收取的采暖費約1.7億元,與購買熱量投入相抵,有上億元贏余。
供暖作為一種公共服務,這些年價格高企,只漲不跌,究其原因,目前許多城市冬季供熱被一兩家企業所壟斷,難以形成充分競爭,再加上政府監管不到位,不僅讓供熱企業形成價格上的壟斷,也造成消費者與供熱行業權利的不對等,無論供熱效果怎樣、服務質量如何,企業都會全額收取采暖費。
另外,與水、電、汽等價格一樣,在一些地方,采暖費價格調整雖然也開聽證會,但往往只要聽證,就意味著漲價,而圍繞最關鍵的定價成本,相關部門要么聽由企業的一面之詞,沒有公正的論證和第三方的權威數據支持;要么干脆就不公開數據,只做一紙命令式通報,程序和公信力上都大打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