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鏈接】
2016年1月,浙江省教育廳發布了《關于改進與加強中小學作業管理的指導意見》,其中明確指出,中小學校不得布置要求家長完成或需要家長代勞的作業,不得要求家長批改教師布置的作業或糾正孩子的作業錯誤。同時指出,小學一、二年級不留書面家庭作業,其他年級每天完成書面作業的總時間最多不超過1小時,初中學生每天作業時間控制在兩小時以內等等。
【標準表述】
浙江省出臺規定,明確要求中小學校不得布置要求家長完成或需要家長代勞的作業,不得要求家長批改教師布置的作業或糾正孩子的作業錯誤。從表面上看,這只是減輕了家長的負擔,但從實質上看,這是回歸教育常識,回歸教育科學規律,更加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長。
學生的家庭作業理所應當是孩子本人獨立完成,或者與其他同學一起合作完成。而且應當由布置作業的教師親自批改。而讓家長代勞孩子做作業和代勞老師改作業,這違背了教育科學規律。現在不讓家長幫孩子做作業、替代老師改作業,是回歸教育常識,回歸教育科學規律,是糾正。
【具體措施】
首先,教師需要轉變觀念。對小學生而言,學習質量提高主要靠課堂學習。字詞讀寫能力和數學計算能力,都要靠課堂教學來獲得和掌握。教師有必要認真研究作業。
其次,可以通過評估作業時間,改善作業類型和內容的方法,提高自身作業設計水平。而通過短信平臺或其他溝通手段,使家長了解學校教育內容,贏得家長的支持,更是保持學校教育與家庭教育和諧一致的好辦法。
最后,廣大中小學教師和研究者有必要加強作業促進學生學業成就提高方面的實證研究,利用科學的統計分析方法,尋找適合學生的作業內容、作業形式和作業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