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資料】
黨的十八大把生態文明建設納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五位一體”總體布局,明確提出“把生態文明建設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各方面和全過程。” 2015年4月25日黨中央、國務院發布了《關于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意見》,吹響了加快綠色發展的號角。在倡導綠色發展的今天,通過綠色金融等手段,引導社會資金流向綠色、環保的產業,將對美麗中國建設發揮促進作用。
【標準表述】
發展綠色金融有以下重要意義:
第一,發展綠色金融、推動經濟綠色轉型是全球的共同責任;
第二,發展綠色金融是推動經濟綠色化的關鍵之一。
在我國未來發展綠色金融的空間是非常廣闊的:
第一,未來綠色投資資金需求巨大
包括:綠色發展對資金需求巨大、污染治理投資規模巨大、氣候融資資金缺口大、實現綠色“城鎮化”也面臨較大的融資需求。
第二,碳市場發展日益緊迫
隨著我國綠色發展日益迫切,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目標基本設定,碳市場的發展也更為緊迫。
首先,建立碳市場是實現我國溫室氣體減排目標的重要途徑。碳排放權交易不僅包括自愿減排交易,還包括強制減排交易。
其次,建立碳市場也是我國應對國際氣候談判壓力和綠色貿易壁壘的現實需要。作為全球第二大經濟體及第一大碳排放國,我國面臨巨大的外部減排壓力。
作為全球第一大碳排放國,我國擁有豐富的碳資源,理應是全球碳市場的主體之一。但碳市場建設的滯后使我國喪失了在全球碳市場的定價權和主導權,在國際碳排放權交易中處于被動地位,嚴重阻礙了我國碳金融及低碳經濟的長遠發展。
【具體措施】
第一,從政府層面看,關鍵是要加強頂層設計,提供配套支持,營造好的政策環境。
第二,從監管層面看,關鍵是要實行差別化的監管政策,鼓勵差異化發展。
第三,從輿論層面看,要積極加大正面宣傳,為發展綠色金融、化解產能過剩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