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武警云南警衛局接收普通高校畢業生簡章
根據公安部政治部關于接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工作有關文件的規定,結合云南警衛部隊的編制情況及實際工作需要,2017年,云南省公安廳警衛局擬接收:管理學(工商管理類會計學專業)2名,本科,限男生。
一、接收對象和條件
我局擬接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條件如下:
1.必須是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含研究生培養單位)招生統一考試錄取的全日制應屆畢業生。以進入國家“211工程”高校,教育部、公安部直屬院校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所屬重點高校畢業生為主;
2.必須按時獲得相應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
3.必須是中共黨員(預備黨員),政治立場堅定,作風正派,入伍態度端正,志愿獻身公安警衛事業,直系親屬和主要旁系親屬歷史清白,符合政審條件?;驅W生干部優先考慮;
4.接收的本科生、碩士研究生年齡必須分別在24、29周歲(截止2017年8月31日)以下,(以本科生為例,199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方可報名)。少數民族年齡可放寬1歲;曾服現役的畢業生,年齡可放寬2歲;
5.身體健康,符合軍隊院校招收學員體格檢查標準,雙眼裸眼視力4.9(0.8)以上,身高1.78米以上,無精神疾?。?/p>
6.體能素質強、形象氣質佳。體能、體重符合《公安警衛部隊軍事訓練與考核大綱》規定的標準和要求,具有適應公安警衛部隊工作需要的體質體魄和身體條件;
7.學習成績優良,有較好的口頭和文字表達能力、組織協調能力和獨立開展工作的能力;
8.下列畢業生不列入接收范圍:
廣播電視大學、函授大學、職工大學、業余大學、自修大學、職業大學、職業技術院校、獨立院校、民辦院校、遠程(網絡)教育院校、成人高校畢業生;軍隊院校為地方培養的畢業生;走讀、委培、自費、自學考試畢業生;有國(境)外學習經歷的畢業生;結業生、肄業生、預科生、往屆生、中專起點大專生、專升本、未獲得學位的本科以上畢業生;在校學習期間,必修課程重修和補考累計4門(含)以上或1門(含)以上補考不及格的畢業生;被作留級處理或中途休學超過半年(不含應征入伍)的畢業生,在校期間因違反紀律或者其它原因受過處分的畢業生。
特別說明:報名系個人自愿,保證入伍后無條件服從組織分配,安心服役,勤奮工作,個人在5年內不得申請退出現役。
篩選淘汰:
(一)未在規定期限內報到的,原則上終止協議不予接收,有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報到的,必須在規定報到時間七日前征得接收單位同意。
(二)報到時報到證、畢業證、學位證(本科以上學歷)三證之一不全的。
(三)畢業生檔案未在規定時間內送達的。
(四)畢業生檔案到達后經復審不合格的。
(五)經接收單位組織身體復查不合格的。
二、接收方式和程序
接收工作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和德、智、體全面衡量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方法進行錄用。
(一)報名。
報名截止時間:2017年1月20日。
報名地點:云南省昆明市廣福路8號省公安廳警衛局政治部(省委對面)。
聯系電話:0871-3054539、13888353393。
聯系人:李干事。
報名時須提交以下6項材料材料:①《畢業生自薦材料》(粘貼本人近期兩寸免冠照片);②本人身份證復印件;③近期學習成績登記表復印件(加蓋學校教務處公章);④普通高等院校全國統一招生錄取新生登記表復印件(簡稱《錄簡表》,需加蓋學校招生辦公室或檔案室公章,建議復印2份,寄送1份,本人留存1份);⑤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復印件);⑥本人近期的體格檢查復印件。
以上材料均為復印件,提交后一律不退還本人,請復印備份。
禁止重復報名:每名報考人員在全國公安現役部隊(邊防、消防、警衛部隊)范圍內限報一個單位,凡重復報名的考生一經查實一律取消錄取資格。
(二)資格審查。根據個人報名材料從畢業院校性質、所學專業類別、學歷層次、年齡、地區分布等方面進行合理篩選。
(三)考核及考試。初審合格的畢業生參加面試、體檢、體能素質測試、心理素質測試、知識能力考試等綜合測試(具體時間另行通知)。知識能力考試由公安部政治部統一組織實施,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試和申論。
(四)政審。上述各項考核全部合格者,我局將對學生在校期間的表現和家庭成員進行全面政治審查。
(五)簽約。各項條件均符合者,將與其簽訂就業協議書。
(六)報到。擬接收大學生畢業后,根據我局報到通知,開具有關手續于指定時間到警衛局政治部報到。
云南省公安廳警衛局
2017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