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資料】
2015年11月10日召開的中央財經領導小組第十一次會議上,習近平總書記提出了包括“要認識、尊重、順應城市發展規律,端正城市發展指導思想”在內的“六個要”,為“十三五”期間指導各地城市健康發展指明了方向。
【標準表述】
城市工作之所以得到空前重視,在于隨著城鎮化率達到近55%,城市集中了大部分生產要素,城市工作與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關聯度,遠較過去農村人口占主體時緊密。一定程度上,如果說上世紀70年代末發軔于農村的改革實現了生產力的初次解放,那么在城鎮化率過半后,城市的改革則事關生產力能否獲得再次解放。這在經濟下壓力加大,將經濟增長維持在合理區間運行已成首要調控目標的今天,意義尤其重大。毫無疑問,城市是今后相當長一段時期里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戰略高地。
目前存在兩方面問題:
一方面,盡管名義城鎮化率已接近55%,但如果以“人的城鎮化”標準考核,實際城鎮化率遠遠低于50%。超過兩億人的城鎮常住人口多數不能享有城鎮基本公共服務,導致其經濟行為短期化功利化,加速了人口紅利的衰減,制約了人力資源的普遍優化。
另一方面,許多城市規劃建設、功能定位、空間布局與人口規模、環境承載能力不匹配,公共交通、空氣治理、防災減災能力等達不到現代化要求,導致房地產庫存嚴重、城鎮居民宜居感差等一系列問題。
【具體措施】
第一,認識、尊重、順應城市發展規律,端正城市發展指導思想。
第二,推進農民工市民化,加快提高戶籍人口城鎮化率。要增強城市宜居性,引導調控城市規模,優化城市空間布局,加強市政基礎設施建設,保護歷史文化遺產。
第三,改革完善城市規劃,改革規劃管理體制。要改革城市管理體制,理順各部門職責分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落實責任主體。
第四,加強城市安全監管,建立專業化、職業化的救災救援隊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