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朋友們:
大家好!為維護國家考試的權威性,確??荚嚬?,近年來國家有關部門聯合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整肅考風考紀,不斷加大對考試違紀舞弊行為的查處力度。2012年4月1日起實施的《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規定:在國家教育考試中,凡違紀的,一律取消當科考試成績;凡作弊的,一律取消當次考試的各科成績,并視情形同時給予暫停參加該項考試至各種國家教育考試1至3年的處理。其作弊情況將記入全國統一考試考生誠信檔案。
2015年11月1日起實施的刑法修正案(九)規定:凡在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為他人實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幫助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為實施考試作弊行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規定的考試的試題、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第一款規定的考試的,處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2017年福建省高等職業教育入學考試(簡稱“高職招考”)將于1月7日-8日進行。我省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狠抓考試管理,加大對考風考紀治理力度,持續對考試作弊行為保持高壓態勢,所有考場均進行實時監控和全程錄像,考試結束后組織專人回放審核,對發現的違規考生一律依法依規嚴肅處理。為了確保你們2017年高職招考順利,福建省教育考試院特別提醒如下:
1.考生須于2017年1月4日-5日到原報名確認點領取本人準考證,簽訂《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領取《考生手冊》并仔細閱讀,特別是要認真閱讀《考場規則》、《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33號令)、《刑法修正案(九)》等,避免無意識違規違法。
2.語文科目開考前30分鐘(其他科目開考前25分鐘),考生可以開始進入考場。進入考場時,考生須出示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和準考證,主動接受監考員按規定進行的身份驗證核查、安全檢查和隨身物品檢查等。
3.進入考場時,不要攜帶任何文字資料、手機、手表、涂改液、修正帶、電子存儲設備以及其它無線電通訊工具等考試違禁物品。
4.考生須在與題號相對應的答題區域內答題,寫在草稿紙上或非題號對應的答題區域的答案一律無效。
5.自覺遵守考場紀律,不要參與作弊。不要相信能買到“真試題”、“真答案”,避免上當受騙。
6.考試時間以考點發出的考試信號為準。考試開始信號發出后方可開始答題,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后應立即停筆,否則按違規論處。
7.開考15分鐘后,遲到考生不得進入考點參加當科目考試。交卷出考場時間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試結束前30分鐘。
8.考生不得將試卷、答卷(含答題卡、答題紙等)、草稿紙帶出考場,否則按違規論處。
考生朋友們,遵紀守法、營造公平競爭環境、保持良好考試秩序、維護國家教育考試權威、確保選才公正是我們全體考試工作人員的責任,也是每個考生應盡的義務。我們真切希望所有考生朋友們自尊、自強、自信,放棄僥幸,誠信考試,公平競爭。衷心祝愿你們在2017年高職招考中取得理想成績!
歡迎廣大考生對違規行為監督舉報,舉報電話:0591-86215628。
福建省教育考試院
2017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