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和自治區教育廳等相關文件精神,積極推進我院招生工作改革,更好地為區域經濟和社會服務,結合學院實際,特制定內蒙古商貿職業學院2017年單獨招生方案。
一、基本原則
按照高等學校招生工作和“陽光工程”的各項要求,結合自身辦學特色和專業培養需要,遵循“公開程序、公平競爭、公正選撥、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實行“招考分離”,規范考試,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二、報考和免試條件
(一)報名條件
1.已報名參加內蒙古自治區2017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的普通文科、普通理科考生以及烹飪類、財會類中職考生(職高、中專、技校)。
2.高中階段綜合素質評價和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中職畢業成績) 在“合格”及以上。
3.考生外語語種原則上只限英語(其它語種的考生被我院錄取后,只能參加英語的學習)。
4.品學兼優,身心健康。
(二)技能人才免試條件
中職(職高、中專、技校)對口升學考生符合以下條件之一,審核合格后直接入學,進入對口專業就讀。
1.獲得教育部主辦或聯辦的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三等獎及以上獎項者。
2.獲得自治區教育廳主辦或聯辦的全區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一等獎及以上獎項者。
3.往屆畢業生中,目前在職在崗具有高級工或技師資格、獲得縣級及其以上人民政府授予的勞動模范榮譽稱號者。
以上考生須在2017年3月14日前,將證書原件傳真到招生與考試辦公室,聯系人:劉毅(0471-5279864),由學院審核通過后可免試入學。
三、報考方式及程序
(一)報考時間:2017年1月5日—2017年1月20日或者2017年3月1日—2017年3月10日
(二)報考方式:登錄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www.nm.zsks.cn)進行報考。
(三)繳費時間:2017年3月14至2017年3月17日登錄學院網站(www.imvcc.com)繳費,逾期未繳費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高職單招資格;根據內發改費函【2014】122號文件,考生需繳納考試報名費 200元/人;凡考生自行放棄考試的,學院則一律不予退款。
(四)打印準考證:2017年3月20日至2017年3月24日考生登陸我院網站,自行打印準考證,我院不再統一發放。
(五)考試時間及地點
考試時間:2017年3月25日
考試地點:內蒙古商貿職業學院(呼和浩特市賽罕區大學城)
四、考試
五、錄取
(一)根據招生計劃與考試成績,按報考類別分別劃定錄取最低控制分數,技能特長測試成績設定最低控制線。
(二)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采用“志愿清”規則錄取考生。
(三)當考生排序成績相同時,對文科考生,依次按實考總分、語文、英語、數學、綜合素質測試成績擇優錄取;對理科考生,依次按實考總分、數學、語文、英語、綜合素質測試成績擇優錄取。對高職對口考生,依次按實考總分、專業知識測試、綜合素質測試成績從高到低進行擇優。對技能特長類考生,依次按實考總分、技能特長測試成績、語文、英語、數學成績從高到低進行擇優。
(四)錄取名單及考生成績通過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公示。
(五)通過我院單獨招生考試錄取的新生,與參加統一高考錄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
(六)考生的體檢及其它相關錄取資格的信息均采用內蒙古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統一采集的信息。
六、新生注冊和復查
(一)學院單獨招生錄取的考生,須在錄取通知書規定的時間到校報到,逾期未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
(二)新生入學后,學院將進行復查,對不符合報名條件或者有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等行為的,取消考生被錄取資格、入學資格及學籍。
七、紀檢監督電話
電話:0471-5279973
八、附則
本方案由內蒙古商貿職業學院單獨招生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2017年單獨招生計劃
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傳真):0471—5279864
聯 系 人:劉老師、王老師、范老師
微信公眾號:smxyzs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