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考試前15分鐘,考生憑準考證和身份證進入考場,進場后對號入座并將準考證及身份證件放在桌面右上角。
二、開始考試30分鐘后,考生不得入場;考試開始60分鐘后才能交卷退場。
三、除考試另有規定外,考生只準攜帶本人準考證、身份證、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卷(削)筆刀參加考試。嚴禁將手機、電子記事本等電子設備和資料、提包等物品帶至座位,如有發現,一律按嚴重違紀取消考試資格。
四、試卷發放后,應必須首先在規定的位置上(密封線內)準確填寫本人姓名、準考證號和報考崗位,不得做其他標記,否則,按違紀處理??忌仨毎匆幎ǖ淖粎⒓涌荚?,未經監考人員允許不得離開座位。
五、考生不得要求監考人員解釋試題,如遇試卷分發錯誤,頁碼序號不對、字跡模糊、有折皺、污點等問題,應舉手詢問。
六、答題必須用藍(黑)色字跡水筆書寫。字跡要工整、清楚,填涂要規范,不得使用涂改液。注意答案要寫在密封線外,答案書寫在草稿紙上的一律無效。
七、考場內必須保持安靜,禁止吸煙,不得相互借用文具、傳遞資料,嚴禁交頭接耳、窺視他人試題答案或交換試卷(答題卡)。
八、考試期間,任何人不得將試卷內容和答題信息傳出考場。
九、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后,考生應立即停止答題并將試卷翻放,經監考人員收卷清點允許后,方可離開考場。嚴禁將將試卷和草稿紙帶出考場。
十、考生必須遵守本考場規則,服從監考人員的管理。否則,按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