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單位 |
招聘崗位 |
崗位代碼 |
招聘 人數 |
崗位條件 |
考試 類別 |
備注 |
學歷 |
專業 |
其他條件 |
區屬事業單位或區級 部門下屬事業單位 |
綜合管理崗位 |
101 |
15 |
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 |
新能源、能源與環境系統工程、電氣工程、強電工程、節能工程技術、新材料、材料成型與控制技術、物流工程技術、車輛工程、建筑材料工程技術、計算機、規劃、環境工程、物流、建筑專業 |
1.2010、2011、2012年畢業生; 2.應聘人員年齡應在30歲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其中博士研究生應聘人員年齡可放寬到35歲以下(1977年1月1日后出生)。 |
公共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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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屬事業單位或區級 部門下屬事業單位 |
綜合管理崗位 |
102 |
10 |
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 |
中文、法學、新聞學、金融學、經濟學、會計學及財務類 |
1.2010、2011、2012年畢業生; 2.應聘人員年齡應在30歲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其中博士研究生應聘人員年齡可放寬到35歲以下(1977年1月1日后出生)。 |
公共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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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屬事業單位或區級 部門下屬事業單位 |
綜合管理崗位 |
103 |
10 |
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專科及以上 |
會計學、統計學、財務管理 |
1.2010、2011、2012年畢業生; 2.應聘人員年齡應在30歲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其中博士研究生應聘人員年齡可放寬到35歲以下(1977年1月1日后出生)。 |
公共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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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建設局下屬事業單位 |
綜合管理崗位 |
104 |
5 |
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建筑學、土木工程、工程預算、工民建(含工程造價) |
1.2010、2011、2012年畢業生; 2.應聘人員年齡應在30歲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其中博士研究生應聘人員年齡可放寬到35歲以下(1977年1月1日后出生)。 |
公共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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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屬事業單位或區級 部門下屬事業單位 |
綜合管理崗位 |
105 |
3 |
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博物館學、考古學、文物保護技術 |
1.2010、2011、2012年畢業生; 2.應聘人員年齡應在30歲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其中博士研究生應聘人員年齡可放寬到35歲以下(1977年1月1日后出生)。 |
公共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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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屬事業單位或區級 部門下屬事業單位 |
綜合管理崗位 |
106 |
2 |
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經濟類相關專業 |
1.2010、2011、2012年畢業生; 2.應聘人員年齡應在30歲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其中博士研究生應聘人員年齡可放寬到35歲以下(1977年1月1日后出生)。 |
公共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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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屬事業單位或區級 部門下屬事業單位 |
綜合管理崗位 |
107 |
2 |
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漢語言文學專業 |
1.2010、2011、2012年畢業生; 2.應聘人員年齡應在30歲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其中博士研究生應聘人員年齡可放寬到35歲以下(1977年1月1日后出生)。 |
公共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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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屬事業單位或區級 部門下屬事業單位 |
綜合管理崗位 |
108 |
1 |
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電氣信息工程、電力工程 |
1.2010、2011、2012年畢業生; 2.應聘人員年齡應在30歲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其中博士研究生應聘人員年齡可放寬到35歲以下(1977年1月1日后出生)。 |
公共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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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屬事業單位或區級 部門下屬事業單位 |
綜合管理崗位 |
109 |
1 |
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計算機通信(通訊)、(計算機)軟件技術(工程)、(計算機)網絡技術(工程)、 (計算機)數據庫(技術) |
1.2010、2011、2012年畢業生; 2.應聘人員年齡應在30歲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其中博士研究生應聘人員年齡可放寬到35歲以下(1977年1月1日后出生)。 |
公共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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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屬事業單位或區級 部門下屬事業單位 |
綜合管理崗位 |
110 |
1 |
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交通運輸、交通工程、道路橋梁、交通運輸規劃與管理 |
1.2010、2011、2012年畢業生; 2.應聘人員年齡應在30歲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其中博士研究生應聘人員年齡可放寬到35歲以下(1977年1月1日后出生)。 |
公共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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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屬事業單位或區級 部門下屬事業單位 |
綜合管理崗位 |
111 |
1 |
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水利工程、水利工程監理、給排水工程、水利工程造價管理 |
1.2010、2011、2012年畢業生; 2.應聘人員年齡應在30歲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其中博士研究生應聘人員年齡可放寬到35歲以下(1977年1月1日后出生)。 |
公共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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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屬事業單位或區級 部門下屬事業單位 |
綜合管理崗位 |
112 |
1 |
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環境工程、環境科學與工程、環境科學、環境監測與評價 |
1.2010、2011、2012年畢業生; 2.應聘人員年齡應在30歲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其中博士研究生應聘人員年齡可放寬到35歲以下(1977年1月1日后出生)。 |
公共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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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屬事業單位或區級 部門下屬事業單位 |
綜合管理崗位 |
113 |
1 |
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法學專業 |
1.2010、2011、2012年畢業生; 2.應聘人員年齡應在30歲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其中博士研究生應聘人員年齡可放寬到35歲以下(1977年1月1日后出生)。 |
公共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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