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犍為縣2012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鄉鎮、縣級部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規定,擬聘用人員經公示7天無異議,現將報考鄉鎮一、鄉鎮二、鄉鎮三崗位的擬聘用人員選擇用人單位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選擇用人單位時間和地點
時間:2012年4月1日上午10:00。
地點:犍為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就業促進與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
二、注意事項
1、擬聘人員必須本人攜帶身份證親自準時到達現場。
2、按同崗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選擇用人單位。。
3、未準時到達現場者,視為自動放棄,責任自負。
犍為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