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報送2016年度衛生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材料的通知
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衛生計生委,省衛生計生委直屬單位,各相關單位:
根據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16年度我省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工作的通知》(魯人社字〔2016〕247號)要求,現就本年度衛生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推薦及申報材料等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報送程序
申報工作按照個人申報、單位民主評議推薦及審查、主管部門審核推薦的程序進行(具體要求見附件1)。
二、相關政策要求
(一)按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16年度我省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工作的通知》(魯人社字〔2016〕247號)要求,省衛生技術職務資格高級評審委員會主要受理各設區市(除濟南、青島外)衛生技術人員申報衛生正高級專業技術資格材料,省衛生計生委直屬單位以及其他相關單位衛生技術人員申報正、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材料。
(二)事業單位嚴格按照專業技術崗位的設置數量、專業特點和需求,做好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的申報、推薦和評審工作。實行評聘分開的地區、部門和事業單位,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人數超過核準的相應崗位數15%的,原則上不再推薦評審。具體推薦人數由各市、各部門(單位)按照單位崗位設置和人才隊伍需求情況確定。
(三)申報專業須從《山東省衛生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專業目錄》(見附件2)中選擇申報,原則上不允許跨專業申報。未劃分三級學科專業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人員,申報專業選擇填寫“內科”、“外科”等二級學科專業。
申報類別為臨床、中醫(中西醫結合)、口腔、公共衛生和護理專業的申報人員應取得相應的執業資格證書,且執業范圍與申報專業相符。申報“全科醫學”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的,須具有注冊范圍為全科醫學的執業證書。
(四)專業技術人員因工作崗位調整需要改系列(專業)的,應在現聘專業技術崗位上工作滿一年以上,經考核符合相應專業技術職務資格條件的方可推薦申報。未按規定取得相應系列(專業)資格的,不得申報評審高一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國家和省另有規定的除外。
非企事業單位人員交流到企事業單位衛生專業技術崗位上工作的,須在現工作崗位從事相關工作滿一年以上,經考核符合相應條件,方可申報該專業技術職務資格。
(五)申報人員按其人事關系所在單位推薦申報,勞務派遣人員、人事代理人員分別由勞務派遣單位、申報人現工作單位會同人事代理機構推薦申報。申報材料需經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及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同意。
(六)根據原省衛生廳、人社廳《關于城市醫生申報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前到農村服務有關問題的通知》(魯衛人發〔2010〕5號)規定,晉升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前須完成到基層服務的要求。
(七)晉升高一級任職資格前,按照規定參加繼續教育培訓,取得合格證書。
(八)職稱外語考試成績和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應考科目(模塊)合格證不再作為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的必要條件。已經取得職稱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等政府組織或社會認可的各類證書,可在申報材料時一并提交,作為評審的參考依據。對縣級醫療衛生機構申報人員的論文、科研成果不做硬性規定,只作為評審的參考條件。
(九)破格申報的須符合原省人事廳《山東省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破格申報指導條件(試行)》(魯人發〔2005〕15號)的標準要求,并參加由省衛生計生委統一組織的業務能力測試,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十)申報人員各種年限計算的截止時間均為2016年12月31日;論文、著作、科研成果、獎項等材料截止時間至2016年9月30日。
(十一)評審收費標準按照省物價局等三部門《關于調整專業技術職務評審費收費標準的通知》(魯價費發〔2000〕235號)的規定執行。
三、報送時間、地點
請各呈報單位于2016年11月14日至12月16日按照指定時間將申報材料報送至濟南市歷下區燕東新路6號四樓小會議室。具體報送時間另行通知,逾期不再受理。
聯系電話:0531-88199600
四、有關要求
(一)各呈報單位要高度重視職稱評審工作,切實做好政策宣傳和信息公開,使申報人員及時、全面、準確了解相關政策和要求。
(二)加強領導,明確責任,組織好材料的填寫、審核和報送工作。申報材料上報后一律不得更換、補充及修改。材料應由各呈報單位負責上報,不收取申報人員個人報送的材料。
(三)各單位要強化公示制度,實現申報、推薦全過程公開,嚴禁簡化程序,嚴格落實回避制度。
(四)經調查核實的違規違紀行為,將嚴格按照省紀委、省監察廳、原省人事廳《關于處理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中違反政策紀律問題的暫行規定》(魯人職〔1994〕9號)等有關規定追究相關單位和個人的責任。
山東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2016年 10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