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職位調整
筆試報名人數與職位錄用名額之比一般不得低于5:1。在報名繳費工作結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需調整的,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統一安排。調整仍達不到比例或沒有調整對象的,相應取消該職位錄用計劃。有關情況將及時在內江人事考試網公告。
(二)打印準考證
資格初審和照片質量檢查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確認繳費(含減免費用)的報考人員,于2016年11月28日—12月2日登錄四川人事考試網打印本人準考證,逾期不打印準考證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考生自負。考生在考試當天持本人準考證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戶口本、第一代居民身份證)到指定的考點參加考試,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