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考對象
除部分職位招考對象有特殊規定外,其余職位均面向2017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和符合職位要求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招考。其中,2017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必須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職位要求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等證書,并憑證書辦理錄用手續;其他人員必須在面試資格復審前取得職位要求的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等證書。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有關證書的,不予錄用或不予進入下一步考錄環節,責任由本人自負。
招考對象為“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是指截止2016年10月26日,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在川參加“一村(社區)一名大學生”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社工人才百人計劃”等五項目人員。
招考對象為“具有兩年及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是指截止2016年10月26日,報考人員累計在基層工作的時間已滿兩周年?;鶎庸ぷ鹘洑v,是指在縣(市、區)級及以下黨政群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各級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于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其中退役士兵服役時間均為基層工作經歷。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